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65号-明正轮)

浏览量:66    作者: 日期:2026/6/17

编号:2026-065号

兹有产权人明正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勐秀乡等扎村高丽村民小组;面积为13.8亩;林权证号为瑞林证字(2009)第05209号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明莲代声明

2026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