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瑞丽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887    作者: 日期:2025/8/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德宏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瑞丽市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等有关规定,从事轻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轻纺工程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轻纺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轻纺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三、电子信息工程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四、机电工程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机电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机电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机电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机电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机电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机电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机电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统一采用 A3 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须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提交一式20纸质版。

3.《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

4.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的聘书(事业单位需提交岗位聘用汇总表或评聘分开文件)、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电子照片1张(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张三5331**************.jpg)。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与正文的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注明)。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送评材料一览表》《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9.为保证电子证书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提交电子版)。

(二)其他要求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交《真实性审核承诺书》

2)用人单位须制定完善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复核把关,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分别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执行。

3.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请标注)。

4.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1231日。

六、材料返回、职称证书办理

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5年评审通过取得的初、中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七、申报时间、地址及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29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瑞丽市政府大楼五楼瑞丽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527室;联系人及电话:黎双双,0692-4147483。

 

 [ 附件: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