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核准办事指南(简版)

浏览量:33810    作者: 日期:2019/1/25

瑞丽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24日发布

 

 

 

 

一、受理范围

涉及的内容:关闭、闲置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核准

适用对象:法人  其他组织

二、许可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件; 

  2、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范。

三、受理形式

  申请方式:窗口受理

  接收地址瑞丽市新安路37号一楼环境监察大队;交通方式:出租车到达。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材料出具单位

备注

申请书(包括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原因;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时间;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取的防止污染的措施等)

原件

2

申请企业

 

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报告。

复印件

一式两份

申请企业

 

五、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7工作日。

六、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七、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八、咨询

窗口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安路37号一楼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692-4129635

网络咨询。网站及网址http://www.rl.gov.cn/hbj/Web/_M1_171016114536E7571b98B95248BD1c_1.htm

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瑞丽市环境保护局;通讯地址:瑞丽市新安路37;邮政编码:678600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地址:瑞丽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投诉:0692-414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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