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州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瑞丽市相关工作,2020年3月5日,瑞丽市人民政府组织全市各乡镇、农场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瑞丽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陈恩华、徐永刚同志分别对瑞丽市2016-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及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瑞丽市2016-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99.18%、98.9%、94.1%、94.8%。2020年1-2月,空气优良率为98.3%,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各乡镇、农场及相关部门逐一汇报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困难及下一步打算。市人民政府尹家辉副市长传达了全州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和芒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
尹家辉副市长指出,瑞丽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处于全州的末尾水平,各项防治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形式比较严峻。在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面,部分问题整改进度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尹家辉副市长要求:一是要抓住3月至5月关键时间节点,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防控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下去,让各项工作都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方案措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必须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部门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不能出现“一阵风”的临时工作情况,导致问题反弹。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做好督促监管和预警,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务必要压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做细做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各级各部门要保持警醒,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对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想方设法加快推进,按时完成。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抓紧与牵头的州直部门对接,按程序组织自查自验并及时上报州级验收,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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