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

《瑞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1344    作者: 日期:2024/12/18

为推进瑞丽市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示范区创建,现将《瑞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一)编制的背景。生态环境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均已制定并发布规划编制指南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州政府也印发了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瑞丽市参照规划指南,结合建设指标,组织编制规划,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编制的依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云环发〔2022〕19号)、《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云环发〔2022〕21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德政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区位、开放和改革优势,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瑞丽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生态文化鲜明繁荣”的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期目标(到2025年):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力争到2025年各建设指标均达到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考核要求。

中期目标(到2027年):完善制度、推广经验、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到2027年,创建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力争通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核查并获得省级命名。

远期目标(到2030年):将瑞丽建设成为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生态宜居现代化口岸城市。到2030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力争通过生态环境部的验收审核并获得命名。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5年,中期2026-2027年,远期2028-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社会经济及环境质量数据更新到2023年。《规划研究报告》是规划文本的技术支撑材料。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包括区域特征、工作基础、存在问题、面临机遇和面临挑战,5项内容。

(二)规划总则。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定位、规划目标与指标、建设指标目标值,6项内容。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围绕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宏观战略、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部署、建立生态文明体系、强化生态文明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了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任务。

(四)重点工程。为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围绕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五大领域建设,完成五大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对照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本规划共有五大工程,3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6.34亿元,建设期为2024-2030年。

(五)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监督考核、财政保障、科技创新、全民参与5项内容。

《规划》实施后,将显著改善瑞丽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实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并向优势产业集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生态产业项目建设,促进瑞丽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能够吸引更多投资商入驻,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有效推动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促进居民生态文明理念、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树立瑞丽市良好社会形象提供有利条件,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规划实施期限不同。因新版编制指南将规划期调整为5-10年,本《规划》期限为7年(2024-2030年),州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期限为15年(2021-2035年)。

规划总体章节内容基本一致。《规划》分五个章节阐述立足自身条件,实现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与州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提纲一致,建设目标一致。

五、专业术语诠释

生态质量指数(EQI):指创建地区表征行政区域内生态质量状况的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的综合反映。

PM2.5浓度:指创建地区行政区域内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μm的悬浮颗粒物在环境空气中的浓度。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创建地区应确保重点建设用地不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况,或对存在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的地块全部依法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守住保障“住得安心”底线。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指创建地区传入定殖并对当地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入侵情况。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指创建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夜间声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标准要求的监测点次所占比率。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指创建地区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中,以填埋方式处置的危险废物量(包括转移至行政区域外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量)占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和危险废物贮存削减量之和的比例。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指创建地区城镇建成区内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当年竣工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竣工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相关链接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