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浏览量:5483    作者: 日期:2022/8/24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要通信、文电处理、公文运转,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保密、综治维稳、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评聘等工作。负责接待记录统计和接待手册等文印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机关的义务植树工作。负责挂钩联系点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业务衔接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0692-4143855

服务保障股。承担市级领导周转房日常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范围内办公区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探索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节能计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负责局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3221

(三)接待股。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监委的对口公务接待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做好在我市举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各级接待部门到我市考察、交流、访问的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43855

(四)公务用车管理股。负责制定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瑞丽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公务接待和大型活动车辆的调度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19019

(五)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股。负责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调配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编制局机关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实施有关资产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属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市直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离任审计。负责组织对局机关、局属单位财政投资特定项目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和专项审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局管理范围的生活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8255

(六)会计核算股。承担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后勤服务运行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调整及年度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资晋级、调整和会计核算。负责接待经费、办公经费的结算及人员工资管理。做好会计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加强票据的日常管理,并对相关票据进行核对。负责配合市审计局做好年度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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