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相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公示
根据《德人社通〔2022〕11号 关于印发《德宏州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试行)》的通知》,因公示期发现静本、胆体2人不符合村庄保洁员安置条件安置条件,经初步审核,沙也、旺应2人(后面附名单)符合村庄保洁员安置条件安置条件,安置时间从2023年4月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30日起至4月5日止,共7天。欢迎各位村民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姐相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692-4922927 。
姐相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姐相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名册2023年3月30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