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对象为: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在确保补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将“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因灾导致房屋再次变成危房的农户”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对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移民搬迁等政策”的农户,不得叠加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92292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姐相乡姐相街1号 邮编:67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