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及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姐相镇实际,现将有关整治行动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在姐相镇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
1.“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旅游场所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3.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使用。
按照以上重点整治内容,集中开展“七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场所突出风险隐患。
特此公告。
姐相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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