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和2024年8月30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养犬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本《方案》的目标任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犬在城市居民生活中的地位逐渐提升,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如无证养犬、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等。本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提升基层养犬管理工作自治水平。
三、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共5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养犬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既包括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也涉及公共道德和邻里关系,管理和执法难度都很大。通过制定和实施养犬行为规范,提高居民文明养犬意识,减少养犬行为对他人和社区的影响,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第二部分是“组织领导”。明确了实施本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建立健全瑞丽市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18个市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农场)、勐卯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养犬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是“职责分工”。根据《德宏州养犬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明确了18个市直部门和属地乡镇的职责任务,属地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的管控,指导村(社区)等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明确了三个实施步骤,从2024年12月起至2025年4月为宣传筹备阶段,2025年5—12月为全面实施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1月以后为总结提升和常态化管理阶段。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工作合力;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一是增加明确了各乡镇(农场)、勐卯街道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职责任务;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增加了负责不定期提醒通报养犬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细化了联席会议制度运转模式,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召开的,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需要各成员单位共同执行的,应当形成纪要。
五、专业术语诠释
“人间狂犬病”:由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一站式”服务点:设立指定地点,为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登记、发放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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