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25〕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经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瑞丽市2025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推进瑞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认真做好2025年瑞丽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就近免试、学位控制、均衡编班、公正公开”原则,本次城区初中招生由瑞丽市教育体育局统筹,以学校为主体,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采取网络报名、线下资格审核、分批次网络摇号录取、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四所初中即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瑞丽市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新校区)共计划招收56个教学班(含瑞丽民中向乡镇招收30人),每班50个学位,共计2800个学位(四所学校招生辖区范围当年小学毕业生2813人)。如招生突破计划数,则由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以增加班级数或者瑞丽三中和瑞丽民中增加班级人数的方式予以保障。
城区四所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
学 校 |
计划班额 |
每班人数 |
招生人数 |
|
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 |
24 |
50 |
1200 |
|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初中部) |
14 |
50 |
700 |
|
瑞丽市民族中学 |
8
|
50 |
400 (含乡镇30人) |
|
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新校区) |
10 |
50 |
500 |
|
合 计 |
56 |
|
2800 |
三、招生范围(按勐卯街道辖区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对应范围,学校招生范围有重复的允许家长自愿选择)
(一)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一是友谊社区、兴安社区、麓川社区、勐龙沙社区、姐告国门社区、瑞丰社区、目瑙社区、卯相社区,卯颂社区景成花园、滨江、振发、糖厂居民小组,翡翠社区、金泉社区、南卯湖社区、乘象社区、湖畔社区、五缘社区、北麓社区、飞海社区、勐卯村委会、姐岗村委会辖区内属于银河派出所、勐卯派出所、瑞宏派出所、团结派出所户籍学生;二是户籍在银河、勐卯、瑞宏、团结和姐勒派出所且属于以下范围的学生:温泉社区轻工业园区、景成新城第1第2居民小组,江岸社区利民、勐卯古镇、阳光翠园、瑞丽江花园居民小组,允茂社区丽锦华庭、瑞丽古城(含东方韵)居民小组,勐力村委会,团结村委会新光和上弄安村民小组,姐勒村委会下辖的造纸厂、灌区、水泥厂居民小组,卯喊社区下辖的允岗村民小组、民生巷、贺园、金滇路、勐秀教师小区居民小组,姐东村委会下辖大飞海、姐东崃村民小组;三是户育乡辖区的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
居住户育乡的外来随迁子女自愿选择在瑞丽市第二民族中学、瑞丽市第四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就读。
(二)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一是勐卯街道辖区除第一初级中学生源范围外的当地户籍生源,具体包括:咏罕村委会、姐东村委会、团结村委会、江岸社区、允茂社区、卯颂社区、姐勒村委会、卯喊社区、温泉社区、芒令村委会,瑞丽农场卡南社区和莫里社区;二是户籍在允茂社区丽锦华庭、瑞丽古城(含东方韵)居民小组,江岸社区利民、勐卯古镇、阳光翠园、瑞丽江花园居民小组,卯相社区、翡翠社区、金泉社区、南卯湖社区范围的学生自愿报读;三是勐卯街道辖区(含姐告)和户育乡辖区外来随迁子女;四是招录在瑞丽城区购置合法房产的外国籍生源(按照报名时间顺序优先招录勐卯街道辖区小学毕业生)。
(三)瑞丽市民族中学:一是瑞丽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内瑞丽市民族小学走读班、瑞丽市姐告小学毕业的瑞丽市户籍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并按第一批次招录;二是瑞丽市民族小学乡镇寄宿班毕业学生、勐秀乡户籍学生和勐秀乡辖区小学毕业的外来随迁子女按第一批次招录;三是面向各乡镇小学按既定计划自主招收本地户籍毕业学生30人(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整体比例不低于60%,其中:姐勒招收9人、姐相招收6人、弄岛招收8人、户育招收3人、畹町招收4人)按第一批次招录;四是户籍在五缘社区、北麓社区、目瑙社区范围的学生自愿报读;五是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的外来随迁子女(即属于一初的第三和第四批次学生)、姐告小学毕业的外来随迁子女。
(四)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瑞丽市妇幼保健院隔壁新校区):一是畹町辖区户籍学生和畹町辖区小学毕业的外来随迁子女按第一批次招录;二是户籍在乘象社区、飞海社区、湖畔社区、勐力村委会的学生自愿报读;三是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的外来随迁子女(即属于一初的第三和第四批次学生);四是招录在瑞丽城区购置合法房产的外国籍生源(含按空余学位招录外国籍学生,有合法房产优先)和畹町辖区的外国籍生源。
四、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且有固定居所和符合招生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第二批次:招生范围外户籍类。招录瑞丽市乡镇户籍且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至少一方)是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市委、市政府派出企业任职干部),并在招生范围内有固定居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第三批次:房产类。招录非瑞丽市户籍,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外来子女;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以及非法交易的商品房、集资房、农村土地建房、未过户的二手房均不能作为片区学校入学的依据。
4.第四批次(租房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类。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录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瑞丽市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同步招录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招录招生片区、姐告国门社区、勐力村委会和城区范围内未被招录的进城务工和外来随迁子女。
五、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线下资格审核。
报名时需提供:1.户口簿;2.小学毕业证(或学籍卡)。
各批次还须对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一批次:片区内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符合招生优惠政策条件的提供经部门审核签章的招生优惠政策审核表。
2.第二批次:乡镇户籍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还需提供①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编制部门审核的公函,省、州驻瑞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公函;②无房产的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3.第三批次: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外国籍有房产的需提供在城区范围(含姐告和畹町辖区)的备案购房合同或已办理的房产证。
4.第四批次:瑞丽市乡镇户籍提供当年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非瑞丽市户籍的外来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片区内的居住证或办理凭证。
六、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线下资格审核、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特别说明:城区四所初中均同步实施招录。
(一)网络报名。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家长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登录瑞丽市城区初中招生平台报名,按“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片区外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类”四个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初中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外籍学生实行线下报名招录。
(二)审核信息并公示。家长完成报名暨材料提交后,经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由各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报名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报名有效。特别提醒:学生招录后至学籍注册前发现提交的报名入学材料弄虚作假或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城区初中就读资格,调剂至乡镇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三)分批次招录/随机派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按四个批次进行招录,各批次的报名人数超过既定学位数或剩余学位数的一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摇号招录。招录结果通过网络公示3天,无异议即视为录取并公示招录名单。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多孩子女家庭同时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的要求,同一家庭已有大孩在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对报名就读大孩所在学校的在同一批次中对新入学子女给予优先照顾招录;不在大孩就读学校报名的按所报名学校的批次条件招录,且两年内不得提出转学要求。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第一批次无法全部招录时,对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学生采取按落户长短时间录取,如落户时间出现相同,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则对落户时间相同的学生进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同时对剩余批次不再进行招录。
(六)城区4所初中同步设置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现场(最终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除外)。随机派位招录时,由学校组织随机确定的20名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信访、纪委监委、律师各1人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工作。
(七)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未被首次报名学校招录的可自行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城区初中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初中招录的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调剂安排到乡镇中学入学,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安排学位,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瑞丽市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教育部、省、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二)坚持就近、免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坚持学位控制,均衡编班原则。实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每班新招生人数以50人为上限(确因安置二孩的最高不突破54人),逐年缩减班额人数,积极向优质均衡目标迈进。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实行均衡编班,合理搭配师资力量。
(四)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五)坚持教体局统筹、学校为主体、部门配合原则。城区各小学按照招生计划,落实市教体局各项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协助做好就学资格的审验工作。
(六)坚持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相对稳定和就近就便原则。城区各小学根据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区域适龄儿童分布等情况,参照《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布局图》并发布本校的招生公告后依规组织招生。
二、招生范围
城区8所小学主要招收7个招生片区(不含姐告)户籍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入学。即:瑞丽市第一小学(勐卯小学)和民族小学、瑞丽市第二小学(姐岗小学)、瑞丽市第三小学(团结小学)、瑞丽市第四小学(芒沙小学)、瑞丽市第五小学(飞海小学)、瑞丽市第六小学(勐力小学)、瑞丽市第七小学(弄莫湖小学),以下简称“片区”。有空余学位时,可招录在招生片区长期居住的非瑞丽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招生片区的界定以《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布局图》为准,坚持“依路定界”,具体界限以各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也可参阅《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政策解读》。
三、招生计划
2025年城区8所小学共计划招收50个教学班,每班50个学位,共计2500个学位;2025年城区8所小学招生范围幼儿园年满6周岁的在园幼儿2405人,所供学位可全员满足适龄儿童就学需求。
2025年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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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计划班额 |
每班人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
瑞丽市第一小学 |
8 |
50 |
400 |
|
|
瑞丽市第二小学 |
8 |
50 |
400 |
|
|
瑞丽市第三小学 |
6 |
50 |
300 |
|
|
瑞丽市第四小学 |
8 |
50 |
420 |
(含外国籍20人) |
|
瑞丽市第五小学 |
4 |
50 |
200 |
|
|
瑞丽市第六小学 |
4 |
50 |
200 |
|
|
瑞丽市第七小学 |
8 |
50 |
400 |
新招班级 |
|
瑞丽市民族小学 |
4 |
50 |
200 |
|
|
合计 |
50 |
|
2520 |
|
四、招生批次
适龄儿童按照是否享受优惠政策、是否为招生片区户籍及是否有房等四个批次报名。
第一批次: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一是享受《瑞丽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优惠政策》的;二是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户籍,父母有合法房产的;三是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户籍无合法房产的,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符合《瑞丽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优惠政策》以2024年修订的条件为准并参照所列条件到所属部门进行审核)。
第二批次:片区外户籍类。一是瑞丽市乡镇户籍,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二是在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市委、市政府派出企业任职干部)子女,在片区内有稳定居所的。
第三批次:房产类。非瑞丽市户籍,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含不动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片区内学校入学的依据;非法交易的商品房、集资房、农村土地违建房以及未过户的二手房均不予在片区内学校安排学位。
第四批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类(即租房类)。父母至少有一方在片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或经商且有固定居所,其中:非本片区的瑞丽市户籍须提供在片区内的租房合同,片区内非瑞丽市户籍须持暂住证/居住证(或办理凭证),可向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
五、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线下资格审核。
报名时需提供:1.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时由学校查验)。
各批次还需对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一批次:片区内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符合招生优惠政策条件的提供经部门审核签章的招生优惠政策审核表。
2.第二批次:乡镇户籍的提供房产证(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公司)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片区内户籍无房产的提供户口簿和片区内租房合同;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还需提供①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编制部门审核的公函,省、州驻瑞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公函;②无房产地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3.第三批次:提供房产证(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公司)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4.第四批次:瑞丽市乡镇户籍提供当年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非瑞丽市户籍的外来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片区内的居住证或办理凭证。因所属片区学校已无学位或被迫分流至非片区学校就读的,可不受租房合同的限制。
六、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线下资格审核、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一)网络报名。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家长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登录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平台报名,按“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片区外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类”四个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小学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二)审核信息并公示。家长完成报名暨材料提交后,经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由各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报名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报名有效。特别提醒:学生招录后至学籍注册前发现提交的报名入学材料弄虚作假或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城区小学就读资格,调剂至周边或乡镇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三)分批次招录/随机派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按四个批次进行招录,各批次的报名人数超过既定学位数或剩余学位数的一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摇号招录。招录结果通过网络公示3天,无异议即视为录取并公示招录名单。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多孩子女家庭同时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的要求,同一家庭已有大孩在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对报名就读大孩所在学校的在同一批次中对新入学子女给予优先照顾招录;不在大孩就读学校报名的按所报名学校的批次条件招录,且两年内不得提出转学要求。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第一批次无法全部招录时,对学校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采取按落户长短时间录取,如落户时间出现相同,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则对落户时间相同儿童进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同时对剩余批次不再进行招录。
在按批依次招录过程中,东西各自片区某学校学位不足时,同属片区其他学校暂停下一批次招录,并公布剩余学位。启动该学校未被招录学生的二次报名工作,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次报名参与招录。调剂招录结束后,有空余学位时再启动下一批次招录。(东片区学校:二小、三小和四小,西片区学校:一小、民小、五小、六小和七小)
(六)城区8所小学设置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同一学区的可设置1个)。随机派位招录时,由学校组织随机确定的20名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信访、纪委监委、律师各1人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工作。
(七)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
(八)城区第五和第六小学可突破招生片区界限保障所有外来随迁子女在瑞就读;城区8所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调剂安排到周边小学入学,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安排学位,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九)招生片区内每套合法房产住宅6年内(含6年)只能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不受限。在城区居住的外籍生指定由第六小学、姐告小学和贺肥小学按空余学位招收,第四小学按条件依规招收,一律实行线下报名审核招录。
瑞丽市2025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瑞丽市城区幼儿园共30所(含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112个班(含中班和大班),每班20-35人,共3530个学位。其中,瑞丽市第一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班140个学位,瑞丽市第二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班140个学位,瑞丽市第二幼儿园景馨分园计划招收7个班245个学位(4个小班、1个中班和2个大班),瑞丽市第二幼儿园弄莫湖分园(原三幼四幼选址地)和瑞丽市第一幼儿园芒沙分园(原五幼选址地)分别计划招收小中大各4个班(共计36个班)1260个学位,预计增加公办学位1785个。2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61个班1745个学位,可全面满足城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025年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计划招生班数 |
每班人数 |
总人数 |
等级 |
办园性质 |
|
1 |
瑞丽市第一幼儿园 |
4 |
35 |
140 |
一级二等 |
公办 |
|
2 |
瑞丽市第二幼儿园 |
4 |
35 |
140 |
一级一等 |
公办 |
|
3 |
瑞丽市第二幼儿园景馨分园 |
7 |
35 |
245 |
未定级 |
公办 |
|
4 |
瑞丽市第二幼儿园弄莫湖分园 |
24 |
35 |
840 |
未定级 |
公办 |
|
5 |
瑞丽市第一幼儿园芒沙分园 |
12 |
35 |
420 |
未定级 |
公办 |
|
6 |
瑞丽市翡翠宝贝幼儿园 |
4 |
25 |
100 |
一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7 |
瑞丽市鹏成心艺幼儿园 |
5 |
35 |
175 |
一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8 |
瑞丽市理正幼儿园 |
4 |
30 |
120 |
一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9 |
瑞丽市惠童幼儿园 |
1 |
30 |
30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10 |
瑞丽市小博士幼儿园 |
3 |
25 |
75 |
二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11 |
瑞丽市喜洋洋幼儿园 |
2 |
25 |
50 |
二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12 |
瑞丽市勐卯幼儿园 |
1 |
25 |
25 |
二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13 |
瑞丽市金喊幼儿园 |
2 |
35 |
70 |
二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14 |
瑞丽市竹林幼儿园 |
2 |
25 |
50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15 |
瑞丽市迎宏幼儿园 |
2 |
25 |
50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16 |
瑞丽市爱心幼儿园 |
2 |
25 |
50 |
二级三等 |
民办普惠 |
|
17 |
瑞丽市亲亲宝贝幼儿园 |
2 |
25 |
50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18 |
瑞丽市鑫贝幼儿园 |
3 |
30 |
90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19 |
瑞丽市红果果幼儿园 |
3 |
20 |
60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20 |
瑞丽市约翰幼儿园 |
3 |
25 |
75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21 |
瑞丽市橙郡启智幼儿园 |
3 |
25 |
75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22 |
瑞丽市小喇叭幼儿园 |
1 |
25 |
25 |
二级三等 |
民办普惠 |
|
23 |
瑞丽市尚好幼儿园 |
2 |
25 |
50 |
三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25 |
瑞丽市慧艺幼儿园 |
2 |
25 |
50 |
三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26 |
瑞丽市晨朵幼儿园 |
1 |
30 |
30 |
三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27 |
瑞丽市乐宇幼儿园 |
4 |
30 |
120 |
二级一等 |
民办普惠 |
|
28 |
瑞丽市乐高幼儿园 |
5 |
25 |
125 |
二级二等 |
民办普惠 |
|
29 |
瑞丽市瑞思幼儿园 |
2 |
25 |
50 |
未定级 |
民办普惠 |
|
30 |
瑞丽市雅居乐幼儿园 |
2 |
25 |
50 |
未定级 |
民办普惠 |
|
合计 |
112 |
20-35 |
3530 |
|
|
|
二、招收对象
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城区公办园招生批次及其办法(按幼儿园区分)
(一)瑞丽市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
1.招生批次及比例
(1)优先录取批次:一是烈士、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军警子女;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和市一幼、二幼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2)第一批次:招录《瑞丽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优惠政策》除优先批次外的人员子女和中央、省、州驻瑞单位及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市委、市政府派出企业任职干部)子女。按招生计划数减去优先批次招录人数后的80%进行随机派位。
(3)第二批次:招录在城区有合法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及子女户籍均为勐卯、银河、瑞宏、团结四个派出所的适龄幼儿。按招生计划数减去优先批次招录人数后的20%进行随机派位。
2.招生办法
2025年秋季瑞丽市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的小班招生工作分开同时进行,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具体如下:
(1)瑞丽市第一、第二幼儿园根据本方案制定招生简章,细化工作要求。招生简章交市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公示,并在“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rl.gov.cn/jyj/Web/)同期公布。
(2)符合优惠政策条件学生家长登录“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招生平台下载《优惠政策审核表》,根据自身情况到相应职能部门,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盖章。优惠政策审核部门需在7月18日17:00前将符合优惠政策条件人员名单以公函形式报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3)符合第一批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登录“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招生平台下载《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子女就读登记表》,填报后交单位,由单位统一填报后交市委编办审核盖章,并以扫描件作为附件(同时上报未盖章的登记表以便筛选汇总),由单位通过电子公文,在7月18日17:00前报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超过时限不再受理。省州驻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能在市委编办审核盖章的,由单位统一出具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的就学联系公函。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及子女就读登记表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审核盖章。
(4)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招生平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络报名。
(5)家长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各批次报名名单在报名平台和“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
(6)现场分批次、按比例电脑随机派位招录。设瑞丽市第一、第二幼儿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招录现场。随机派位招录时,由学校组织随机确定的20名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信访、纪委监察委、律师各1人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工作。景馨分园第一批次招录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启动一幼和二幼未被招录的二次报名工作,按空余学位数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条件审核的报名人数参照一二幼的招录批次及其比例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7)公示招录名单。
4.招生所需材料(新入园幼儿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和预防接种本原件)
(1)优先免抽签批次:符合《瑞丽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优惠政策》中第一、第二条人员及瑞丽市第一、第二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提供①户口簿②提供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优惠政策审核表》。
(2)第一批次:《瑞丽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优惠政策》除优先批次外的人员子女及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省州驻瑞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提供①户口簿②提供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优惠政策审核表》。
(3)第二批次:幼儿户口簿。
(二)瑞丽市第二幼儿园景馨分园
1.招生批次
(1)优先录取批次:一是烈士、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军警子女;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和景馨分园在职的教职工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2)第一批次:招录符合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的第一批次招录条件但未被招录的适龄幼儿,以及实际居住在景馨家园小区的适龄幼儿和勐秀户籍在幼儿园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并按照对应年级的学位供给情况进行招录。
(3)第二批次:招录在城区有合法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及子女户籍均为勐卯、银河、瑞宏、团结和姐勒五个派出所的适龄幼儿,以及实际居住在景馨分园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外来随迁适龄幼儿(含有空余学位时招录外国籍幼儿)。
2.招生办法
2025年秋季瑞丽市第二幼儿园景馨分园全部实行线下报名、线下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各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既定学位数的采取人工抽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前一批次条件的人数已满额的,不再接受下一批次的报名。
3.招生所需材料(新入园幼儿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和预防接种本原件)
(1)优先免抽签批次:一是烈士、因公牺牲暨一级至四级伤残军警相关证明证件或文件;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和二幼景馨分园在职教职工子女相关证明;三是幼儿户口簿。
(2)第一批次:一是提供由第一或第二幼儿园出具的随机派位落选人员名单证明;二是幼儿户口簿。
(3)第二批次:一是提供城区合法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及子女户籍均为勐卯、银河、瑞宏、团结和姐勒五个派出所的适龄幼儿户口簿;二是外来随迁子女监护人暂住证和幼儿户口簿。
(三)瑞丽市第二幼儿园弄莫湖分园(原三幼四幼选址地)和第一幼儿园芒沙分园(原五幼选址地)
特别说明:如三所新建园不能按期完成建设投用,将视工期推进情况延期办学并另行发布招生公告。
1.招生批次
(1)优先录取批次:一是烈士、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军警子女;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和本园在职的教职工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2)第一批次:一是招录市域范围内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适龄幼儿;二是招录户籍为勐卯、银河、瑞宏、团结和姐勒五个派出所的适龄幼儿。
(3)第二批次:一是招录在城区有合法房产的外来随迁适龄幼儿(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二是招录乡镇户籍及外来随迁人员在幼儿园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
2.招生办法
三所新投用幼儿园全部实行线下报名、线下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各年级的批次报名人数小于既定招生人数的全员招录,超出各年级既定学位数的采取人工抽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前一批次条件的人数已满额的,不再接受下一批次的报名;未被招录的幼儿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3.招生所需材料(新入园幼儿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和预防接种本原件)
(1)优先免抽签批次:一是烈士、因公牺牲暨一级至四级伤残军警相关证明证件或文件;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和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相关证明;三是幼儿户口簿。
(2)第一批次:一是由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证明;二是户籍为勐卯、银河、瑞宏、团结和姐勒五个派出所的幼儿户口簿。
(3)第二批次:一是提供幼儿监护人的合法房产;二是外来随迁子女监护人暂住证(乡镇户籍的提供在城区的租房合同)和幼儿户口簿。
四、附言
城区其他25所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园的招生计划和时间安排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并由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瑞丽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瑞丽市城区学校(园)招生工作的领导,临时设立由市人大、市政协、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人武部、统战部、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工业商务和科技局、人社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信访局、工商联、瑞丽海关、税务局等部门及勐卯街道组成的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专班(招生工作结束自然解散),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瑞丽市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召开专班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学校招生工作问题,建立健全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瑞丽市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各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通力合作、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准确认定入学对象,认真审核相关优惠政策条件,按时填报相关表册,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依法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各学校(园)要切实履行招生入学主体责任,参照政府印发的招生方案制定本校的招生简章(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录方式、程序时间、招生工作咨询方式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招生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工作方案及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招生政策得到家长、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营造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为确保瑞丽市城区学校(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省、州驻瑞单位、市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城区学校(园)招生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生环境。对享受入学优惠政策的审核及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等始终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招生纪律,发挥执纪问责效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纠正问题,并倒查追究为其办理、说情、打招呼的有关人员。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招生咨询电话:0692-4141432,监督举报电话:0692-4141277。
五、附言
本《方案》自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之日起实施,招生时间安排按照《瑞丽市2025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中的“时间安排”执行;其他与本《方案》不符的内容,须按本《方案》执行。未尽事宜由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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