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教育体育局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浏览量:2793    作者: 日期:2023/11/29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51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3〕65号)要求,依据教育部、体育总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结合实际编制了瑞丽市教育体育系统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如下:

 [附件: 6.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附件: 7.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附件: 8.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附件: 9.校车使用许可]  

 [附件: 10.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 1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附件: 12.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附件: 1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附件: 1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附件: 15.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