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瑞丽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林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等组成。
一、概述
2016年,林业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林业局落实举措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机制,统一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地进行。同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了国家和省、州、市的相关培训。
(二)细化部署,强化公开。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有关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工作职责将任务细节,对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务运转、资源配置等多类信息对号入座、细化部署,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位、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确保安全。市林业局不断完善机制,在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同时,市林业局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凡不涉密的政府信息,事后公开和事前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水平,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认真梳理和公开了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项目。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24条,其中领导简介9条,机构设置及职能1条,工作动态60条,通知通告15条,信息公开39条(公开目录及指南1条,条例和规定12条,依申请公开制度1条,年度报告1条,计划总结1条,人事信息1条,文件及解读11条,重要会议1条,三公及预结算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林业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市林业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市林业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一)主要问题。2016年,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展、内容进一步细化、形式进一步多样、渠道进一步丰富,在落实信息公开职责,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及形式有待完善。未能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工作机制仍有待完善,各股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联动机制和工作规范仍有不足,影响了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网站及新媒体应用度仍然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渠道的优势。
(二)下部工作计划
1.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各股室各块政府信息工作。在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及时限,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完善,建立监督机制。
2.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和内容。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平台维护及公开内容上下功夫,确保各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总之,市林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取得成绩基础上,将继续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简政放权,加强依法行政,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等指导和服务作用,以此进一步推动瑞丽林业发展。
附: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丽市林业局
2016年12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瑞丽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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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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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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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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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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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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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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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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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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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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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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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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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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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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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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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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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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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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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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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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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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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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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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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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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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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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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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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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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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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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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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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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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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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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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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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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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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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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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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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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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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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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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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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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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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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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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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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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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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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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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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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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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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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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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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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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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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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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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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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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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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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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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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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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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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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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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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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木然昶 审核人:苏启东 填报人:坎迈
联系电话:4141457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3551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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