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瑞丽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指导全市林业改革。
2、拟定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全市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扩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国;加强对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负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5、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种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7、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森林旅游、森林药材花卉在内的林产业的宏观管理。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制定林业的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工作及林业教育、专业人才、干部职工的培训。
9、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下属企业、事业干部及工勤人员的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的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瑞丽林业系统主要承担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服务林农等重要职能。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设有11个股(室)、2个林场、3个木材检查站。设党组1个,党总支部1个,党支部3个,现有党员61名
(三)人员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5人(其中:瑞丽市林业局62人,勐秀林场7人、畹町林场6人)。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1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退休干部职工55人。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林业改革攻坚的关键之年。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四种形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各种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理解精神内涵,深刻认识“四种形态”和“两学一做”的重大意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2016年,我们将教育重点放在局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上,林业局班子成员都讲了党课,组织二级班子以上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民警到市检察院开展了题为“算好人生账,走好人生路”的警示教育、组织二级班子到市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等等,使教育不留“死角”,全员参加,拓展党员干部接受纪律教育的渠道,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达到让纪律成为每名干部职工民警心中“带电的高压线”。全局上行下效,推动纪律作风常态化,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的行动指南,把新要求、新部署、新机制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真正将“三严三实”“四种形态”“两学一做”等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监督配套制度,制定了《瑞丽市林业局治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监督考核细化方案》,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组纪律作风约谈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和监督机制等。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机关各股室站所队及林场在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切实整顿了纪律作风。四是强化节点监督。每逢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我们都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短信等方式打招呼、提要求,针对换届选举、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敏感问题,严格执纪监督,狠刹不正之风,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反弹,不断巩固和深化纠“四风”成果。五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整体素质职业教育培训,2016年,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市财政局电教室开展了6期政策法规、公文写作、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3次,并按照试点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方案中的改革目标和主体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按照省州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要求以及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德宏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对瑞丽市推进畹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二是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为进一步巩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局针对林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林改后续工作,对数据有误的林权证进行重新发证,力求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2016年完成林权转让登记业务95宗,流转面积2943.7亩,流转金额747.4019万元。完成林权抵押贷款登记业务2宗,林地抵押面积122.1亩,抵押贷款金额36万元,核换发林权证119本。
(三)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是加快造林绿化步伐。2016年育苗27亩,培育各种优质造林用苗72万株,完成采种209公斤。通过宣传动员,特别是2016年8月2日,市委马书记、谢市长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在姐勒水库西岸种植了3700株珍贵树木,用于美化环境,涵养水源,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上下植树热情空前高涨,开展义务植树近40次,植树16万株。二是抓好特种林示范种植。建立红木示范种植达6000亩;针对泼水节采花的习俗,我们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规划,做好泼水花的育苗和规划种植工作,现已育苗25000余株,计划种植160亩。
(四)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一是逐步完善和规范林地征占用林地管理机制,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完成了大瑞铁路、大通国际物流中心、 国防工程建设等14个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二是全面保护天然林。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继续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禁止利用国内森林资源烧制木炭,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与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用于城市绿化,停止中低产林采伐更新改造地块的设计和审批。三是加强公益林、保护区管护。积极组织护林员巡山,熟悉管护地块,认清管护责任区。制作公益林保护宣传册,加大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清楚公益林的范围及作用。四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了一批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甚至全球意义的重要物种,成功实施了对萼翅藤、滇藏榄、阿萨姆娑罗双等127种珍稀濒危特有保护植物的抢救性保护,由我局完成的“德宏州珍稀濒危特有植物抢救性迁地保护”项目,经过成果鉴定,属国内首创,项目成果达到该领域的国内领先水平。
(五)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林区稳定
1、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生态安全
(1)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到位,火源管控到位,防范超前,措施有力,瑞丽市已取得连续16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2016年,瑞丽市共投入防治经费340.3万元,重点对薇甘菊、红火蚁、木材钻蛀性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控。为强化重点地区、重大有害生物督导,确保有虫不成灾,全州红火蚁除治现场会在瑞丽市召开。2016年,全市发生林业有害生物2.76万亩,防治面积2.7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组织除治红火蚁14900余巢次;熏蒸木材280立方米;指导中缅园艺南桑育苗点喷药除治150株棕榈科植物上的害虫;除治沉香上的食叶害虫60余亩。完成产地检疫苗木40亩,调运检疫木材16.5846万立方米,林产品2184.01吨,花卉296株,药材23476.02吨。调运检疫率达100%。为巩固薇甘菊除治成果,在除治地块替代种植重阳木、千果榄仁等珍贵树种45亩,计3200株。
(3)健全野生动物监管体系。一是设置了8个市级监测点,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二是推进疫源疫病主动预警,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监管,及时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第一现场控制疫情。三是结合 “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加工、利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餐馆和饭店以及畹町集贸市场进行了3次常规检查,对农贸市场鸟类出售场所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四是全面落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2016年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6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046元。兑付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106241.4元。
2、健全防控网络,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开展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组织警力及护林人员深入林区社会熟悉林情、山情、社情,深入开展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大巡山护林、堵卡查缉和特种行业检查力度,合理布局物建特情耳目,做好特种行业管理。二是构筑边界防线,与芒市、陇川签订了案件协查、治安管理合作协议,达成跨区域联防合作长效机制,维护边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三是积极与缅甸毗邻警方进行沟通协调,对边境林区治安管理达成了一些共识,深化警务协作。形成沟通顺畅、信息灵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平台。2016年,协助其他县市、地州办理案件6起,移交海关走私案件1起,接收海关、交警、边防移交案件5起。四是建立警民联络网,充分发挥护林员、民兵优势,及时掌握林区情况。五是建立健全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现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3、通过开展“缉枪治爆”、劝返“非法出境人员限期回国”及林区禁毒等行动,扎实开展边境管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林区派出所、驻村工作队联合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积极开展吸毒人员收戒专项行动,组织警力及护林力量在林区的各重点路口进行设防检查。对石场、木材加工厂、出租房屋、林区各重点地段巡逻63次,粘贴宣传标语11幅。通过大量的宣传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辖区内没有发生因枪爆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保障了公共安全。
4、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成了三个工作组,深入乡、村、组林区,对重点建设项目、公路沿线、采石、采砂、取土场、弃土场等进行全面清理摸排。整治查处了13起非法买卖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案件。
5、针对当前集体林权流转存在的新问题及媒体曝光和群众集中反映的林权交易“乱象”,瑞丽积极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钩全市各乡镇、农场,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林场经营管理、借山造林、野生动物养殖、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集体林权流转等多方面进行了清理排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瑞丽市累计出动干警和工作人员333人次,出动车辆94次。清理摸排单位及个人非法使用林地、毁坏林地案件38个;查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制品案件3起;保护区内清理排查涉林案件18起;清理排查集体林地流转441宗,林权抵押贷款项目52笔。从清理情况看,瑞丽市的林权流转均为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不存在企业大规模收购,诱骗林农和损害林农合法权益的情况。
6、利用先进技术监控防护,在重要路口安装高清电子监控设备,提高防控水平。2016年3月,林业技术人员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监测到瑞丽市允当村民小组有一块林地异样,莫里派出所民警随即出警调查,查获瑞某某在集体林中取土出售,破坏林地3亩,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同月,我们的技术人员通过卫星图片对比发现在大石头寨、户兰山片区有五个地块发生变化。经调查发现,是周边村民在保护区内非法放羊、修建羊圈,非法开地种植核桃。这两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信息化技术在林地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六)积极谋划林产业发展,扎实开展精准扶贫。一是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林区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组织开展以营造林技术、石斛种植加工、生物特色产业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的技术技能水平。二是加强项目带动,推动沼气转型升级,开展沼肥生产和利用试点示范工作。三是加强林下资源开发。全市石斛集约化种植达345万平方米,仿生种植1300亩,成立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7个,带动农户1826户,年产值上亿元。扶持了集种植、加工、研发为一体的干邦亚、久丽康源等龙头企业。我们在南卯湖公园进行石斛仿生种植示范,现已种植14万株,扩大科普宣传,丰富公园内容、提升城市品位,取得了初步成效。此外,积极探索重楼、萝芙木、草果、橄榄、食用菌、森林蔬菜等林下产业的种植技术。四是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抓好特种养殖,目前,蛇、竹鼠等养殖已初具规模。五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产业帮扶模式。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瑞丽市林业局对挂钩帮扶的瑞丽市户育乡雷弄村以真脱贫、脱真贫为己任,进行了大量细致、深入的调研工作,认为产业帮扶才是带动更多贫困群众脱贫的有效方式,于是联合瑞丽市岭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基地+农户+产品开发+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精准产业帮扶模式,共同对雷弄村贫困建档立卡112户422人进行精准产业扶贫,争取通过产业带动村民致富,突破“守着绿水青山苦熬”的穷路,走向“绿水青山金银寨”的可持续发展新路。2016年,我们已投入帮扶资金40多万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9件,帮助争取项目18个,协调和争取到位资金156.401万元,推广省柴节煤炉灶1450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台。
(七)抓好林业宣传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的特点和优势,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全市林区乡、村、组及学校,不断加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区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2016年开展宣传27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单)17.2万份,张贴宣传标语870多份,制作宣传牌88块,开展各类培训40余场次。
(八)努力向上争取资金。2016年,争取落实资金1831.44万元,招商引资完成6930万元。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瑞丽市林业局将坚定不移的做好“八继续”,推动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林业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保密、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和“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好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继续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林业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生态、支持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加大基层站所在资源保护中的一线作用,认真开展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执行情况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湿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强化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强化护林员护林防火职能,加强专业扑火队建设,健全完善森林火灾保险,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认真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实施重大有害生物防治,争取资金开展杉木、西南桦等主要造林树种害虫除治工作。
五是继续稳步推进林业改革,不断增强现代林业发展动力。认真做好国有林区及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六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做好2016年的项目验收、补助资金的兑付及2017年农村能源的申报工作。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培训,特别是加大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七是继续完成工程造林、义务植树等绿化造林工作。完成退耕还林的年度检查验收(2013年巩固1万亩)、历年退耕地还林2.069万亩市级自查验收工作;完成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58.6万元的兑付工作。做好珍贵乡土树种种苗科技试验,抓好育苗和规划种植。计划在全市培育各种红木类、森林蔬菜、绿化类等优质种苗50万株,
八是继续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实现精准扶贫,帮助挂钩村寨尽快脱贫致富。
四、部门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事业的发展。
五、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一)日常财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二)专项资金
我单位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实行资金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对所有项目实行先验收后付款的程序,付款需提交合同、项目人作业设计、支付发票、验收报告等凭证资料按程序申请拨款,确保专款专用。
(三)档案管理
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归类存档,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建设原则,严格执行《瑞丽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瑞丽市市级机关接待费管理办法》。《瑞丽市市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等办法。
六、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1223.86万元,支出预算数1223.86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66.96万元,增加27.9%,增加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增加。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①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数1223.86万元,收入决算数2513.98万元,2016年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290.12万元,增加105.41%,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增加及2016年项目收入增加。
②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223.86万元,支出决算数2575.15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352.29万元,增加110.41%,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增加及2016年实施的项目增加。
3、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6年全年收入2515.90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1347.64万元,占收入的53.56%;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1166.34万元,占收入46.36%;③其他收入1.92万元,占收入的0.08%。
(2)2016年全年支出2575.15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4.96万元,占总支出的54.17%;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77.45万元,占总支出45.72%;
(3)事业基金弥补的支出1.31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4)非财政资金支出1.43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4、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513.9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347.64万元、项目收入1166.34万元。
①2016年财政拨款本基本收入主要包括:“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万元、“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0.45万元、“2080502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22.71万元、“2130201款”行政运行368.33万元、“2130202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2130204 款”林业事业机构571.44万元、“2130207 款”森林资源管理36.24万元。
②2016年财政拨款本项目收入主要包括:“2110699款“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90.8万元、“2130216款”农村公益事业118.5万元、“213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2130204 款”林业事业机构17万元、“2130205 款”森林培育174.5万元、“2130207 款”森林资源管理7.074万元、“2130209 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4.64万元、“2130211 款”动植物保护1万元、“2130217 款”防沙治沙0.15万元、“2130221 ”林业产业化45万元、“2130232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8.84万元、“2130234 款”林业防灾减灾202.68万元、“2130299 款”其他林业支出59.6万元、“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1.56万元。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5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96万元、项目支出1177.45万元。
①2016年财政拨款本基本支出主要包括:“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万元、“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2.11万元、“2080502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23.31万元、“2130201款”行政运行368.33万元、“2130202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万元、“2130204 款”林业事业机构571.44万元、“2130207 款”森林资源管理35.77万元、“2130211款”动植物保护46.53万元、“2130299款”其他林业支出1.06万元。
②2016年财政拨款本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110699款“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58.8万元、“2130216款”农村公益事业118.5万元、“213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2130204 款”林业事业机构2万元、“2130205 款”森林培育172.18万元、“2130207 款”森林资源管理7.074万元、“2130209 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3.34万元、“2130211 款”动植物保护0.62万元、“2130217 款”防沙治沙0.15万元、“2130221 ”林业产业化45万元、“2130232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17.4万元、“2130234 款”林业防灾减灾118.41万元、“2130299 款”其他林业支出197.42万元、“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1.56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128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2.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1280.78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2.65万元、事业基金结转0.92万元。
(二)“三公经费”使用支出情况
1、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决算数32.0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4.08万元,增加了78%。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实施的项目增加,车辆保险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 |
|
因公出国支出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
0 |
1.11 |
-1.11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
13.00 |
30.25 |
17.25 |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5.00 |
1.73 |
-3.27 |
|
合 计 |
18 |
31.98 |
12.87 |
2、与上年比较,“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2.08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9.94万元,与2015年相比,“三公经费”总计压缩27.86万元,压缩了46.48%。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3.48万元,降低66.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38万元、降低40.25%,“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2015年对比无增减变动;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11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2016年支付了2015年购置的特种用途车(森林消防车)车辆购置费1.11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在各方面工作中严格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指标的下达。
2、完善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会计制度的学习和会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组织单位会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管理力度和水平。
瑞丽市林业局
2017年9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3551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金滇路261号 邮编:678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