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公示版)(2025年12月30日)

浏览量:188    作者: 日期:2026/1/23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反法律 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1

段某某

毁坏林木和滥伐林木

个人

5331****740****421

2025年11月中旬,段某某未经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在瑞丽市XXX乔木林地内,使用砍刀进行剥树皮毁坏林木9株,蓄积2.4立方米,砍伐林木2株,蓄积0.137立方米,致部分林木死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毁坏林木和滥伐林木。

瑞(综)林草不罚决字[2025]第0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

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17株。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17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