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勐卯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勐卯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杨燕3038030 18988211226
勐卯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勐卯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我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按照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开展背景
(一)政策背景
2019年1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明确了按照制度相衔接、普遍有保障、待遇有提高、资金可持续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与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并轨,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增强被征地农民的获得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2020年5月28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了《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31号),《实施方案》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认定为被征地农民身份的人员,年满16周岁并已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可申请享受1次定额参保缴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先建立档案,待其年满16周岁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享受相应的参保缴费补助。
(二)工作背景
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自2018年开始筹备,2019年下半年投入工作,我镇发动全镇干部力量通过入户调查、登记、收集资料、统计汇总,前期已做好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在册人员的基础数据上报及人员资料移交工作,并根据2020年5月《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2021年2月,经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镇上报的基础数据17704人通过资料审核、行业比对、初步认定后,拟定出16453人进入以户为单位的被征地农民的身份确认和8028人申请享受参保缴费补助的登记、统计和申报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将符合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确认身份后以户为单位上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将认定在册的符合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标准申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
三、工作内容
围绕《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和《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两个表格开展工作,按照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参考名单进行户表填写,主要完成户表内被征地农民的身份认定和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人员申报工作。
(一)准确认定保障对象
1.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条件
(1)属于勐卯镇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土地村组的在册户籍农民(勐卯镇2008年1月1日后被征地的38个村组认定参考统计表见附件2);
(2)家庭户在本村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3)家庭户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2.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说明
(1)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剩余耕地是指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与家庭人均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
(2)家庭剩余耕地以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录为主。
(3)被征地农民家庭已被征收征用耕地面积,以征收征用土地时与用地方签订的征地协议上的耕地面积为准,以相关资料为依据。
(4)一户家庭经认定后新出生和新迁入的人口不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认定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2019年1月1日以前死亡未销户的不应统计在内。
3. 按要求填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
(1)以户为单位填报,必须是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农民。
工作要求:在户表基础上进行认定,如有人员增减或信息更正的需由工作人员在旁侧注明情况并签字按手印或签章;
(2)“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一式四份,被征地农民户、村委会、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二)按标申报参保缴费补助人员
1. 申报人员标准
已确认的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校生、现役军人、方案实施时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家庭成员。
2.按要求填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
(1)以户为单位申报,必须是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校生、现役军人、方案实施时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家庭成员。
工作要求:在户表基础上进行认定,如有人员增减或信息更正的需由工作人员在旁侧注明情况并签字按手印或签章;
(2)此表一式二份,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勐卯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勐卯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岩 甲 勐卯镇镇长
常务副组长:段丽萍 勐卯镇副镇长
副组长:杨 飞 勐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荣 勐卯镇国土所所长
刀晓伍 勐卯村委会书记、主任
杨世锁 勐力村委会书记、主任
段德明 姐岗村委会书记、主任
岩 论 姐勒村委会书记、主任
依 团 团结村委会书记、主任
坐 也 姐东村委会书记、主任
岳麻扎 芒令村委会书记、主任
成 员:杨 燕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绍炳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
向诗萍 镇国土所干部
钱 杨 镇国土所干部
镇各挂村干部及各村协办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段丽萍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国荣、杨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杨燕、段绍炳、向诗萍、钱杨组成,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四、 工作步骤
(一)户表印制。根据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参考表”及“被征地农民补助申请表参考表”,由勐卯镇社保中心将参考名单分发到各村委会,指导各村预先做好每户《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一式四份)和《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附件4)。
(二)召开会议,确认名单。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着力宣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政策,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保的同时,讲清讲透本次申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内容,针对“户表”《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一式四份)和《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各户对本家庭户表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户主在各小组“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农户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并按手印进行补助申请。该户《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和《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交由村小组进行初审,村委会审核后加盖公章同征地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勐卯镇审核。
(三)材料审核上报。勐卯镇收到村委会上报的名单后,组织国土所人员对被征地农民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后签署意见交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征地项目、征地时间、征地面积等信息,最后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五、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镇社保中心、国土所、村委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镇挂村领导督导所挂村委会开展工作,镇挂村干部协助所挂村小组做好户表印制、人员认定等具体申报工作。
(二)镇社保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撰写、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等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委会做好各项工作。
(三)镇国土所负责审核征地项目、征地时间、征地面积等信息核实,负责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
(四)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政策的宣传和群众参保的动员组织工作,对所属区域的被征地农民户籍信息、承包人口、承包面积、被征地项目、被征地面积、被征地类别、被征地权属进行初审。负责对被征地农民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征地协议(或兑款花名册)等原件的审核,并对相关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与镇挂钩干部联系,统筹安排做好户表填写、印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础工作
相关工作按照《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各村委会、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附件1),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
(二)理清工作思路,确保申报工作一步到位
严格按照要求先准确确认身份,再按照标准开展申报工作,认真核实上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和“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工作开展中注意两个表格为包含与被包含的逻辑关系,即符合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要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填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已确认的纳入保障范围的“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中的人员,若其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校生、现役军人、方案实施时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要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填入“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注意:随用人单位以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纳入)。
(三)提高认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此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报工作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镇涉及7个村委会,38个村小组,4588户16453人,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级人员要克服困难,在7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任务。
(四)强化监督职责,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征地农民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镇纪委及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此次申报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实施方案》
2.勐卯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参考统计表
3.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
4.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2
|
勐卯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参考统计表 |
|||||
|
制表:勐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6.21 |
|||||
|
序号 |
村委会 |
村小组 |
户数 |
人数 |
备注 |
|
1 |
姐岗(5个村民小组) |
帕色 |
79 |
282 |
|
|
2 |
姐岗 |
77 |
306 |
|
|
|
3 |
芒喊 |
62 |
224 |
|
|
|
4 |
贺汉 |
52 |
161 |
|
|
|
5 |
贺德 |
35 |
124 |
|
|
|
6 |
姐勒(8个村民小组) |
姐勒 |
342 |
1118 |
|
|
7 |
棒蚌 |
280 |
905 |
|
|
|
8 |
贺肥 |
235 |
798 |
|
|
|
9 |
芒良 |
144 |
541 |
|
|
|
10 |
允闷 |
136 |
472 |
|
|
|
11 |
红光 |
131 |
409 |
|
|
|
12 |
南闷 |
94 |
375 |
|
|
|
13 |
景喊 |
77 |
309 |
|
|
|
14 |
勐卯(5个村民小组) |
南门 |
171 |
613 |
|
|
15 |
东一 |
135 |
475 |
|
|
|
16 |
西门 |
129 |
472 |
|
|
|
17 |
北门 |
99 |
390 |
|
|
|
18 |
新村 |
90 |
311 |
|
|
|
序号 |
村委会 |
村小组 |
户数 |
人数 |
备注 |
|
19 |
团结(10个村民小组) |
屯洪 |
188 |
600 |
|
|
20 |
滇弄一 |
154 |
598 |
|
|
|
21 |
芒沙 |
153 |
598 |
|
|
|
22 |
广拉一 |
147 |
598 |
|
|
|
23 |
金坎 |
132 |
432 |
|
|
|
24 |
下弄安 |
124 |
465 |
|
|
|
25 |
弄恩 |
117 |
404 |
|
|
|
26 |
滇弄二 |
108 |
540 |
|
|
|
27 |
广拉二 |
91 |
302 |
|
|
|
28 |
项赛 |
43 |
138 |
|
|
|
29 |
姐东(7个村民小组) |
大别一 |
206 |
757 |
|
|
30 |
大别二 |
138 |
511 |
|
|
|
31 |
大马 |
125 |
523 |
|
|
|
32 |
贺哈 |
113 |
414 |
|
|
|
33 |
大飞海 |
93 |
310 |
|
|
|
34 |
广允 |
70 |
304 |
|
|
|
35 |
姐东崃 |
70 |
221 |
|
|
|
36 |
芒令(2个村民小组) |
贺允 |
74 |
253 |
|
|
37 |
芒令 |
25 |
64 |
|
|
|
38 |
勐力(1个村民小组) |
库翁 |
49 |
136 |
|
|
|
合计:7个村委会38个村小组 |
|
4588 |
16453 |
|
附件3
|
瑞丽市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表 |
||||||||
|
申请人(户主): 家庭住址: (乡镇) (村) (村民小组) |
||||||||
|
序号 |
门牌号 |
与户主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原有耕地面积 |
被征地耕地面积 |
剩余耕地面积 |
人均剩余耕地面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村民小组意见(盖章):
组长: 年 月 日 |
村委会意见(盖章)
主任: 年 月 日 |
|||||||
|
乡镇自然资源所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注:1、此表以户为单位填写,必须是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农民;2、此表一式四份,被征地农民户、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
||||||||
附件4
|
瑞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申请表 |
|||||||
|
申请人(户主): 家庭住址: 勐卯 (乡镇) (村) (村民小组) |
|||||||
|
序号 |
门牌号 |
与户主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缴费档次 |
补助标准 |
参保险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村民小组意见(盖章): 组长: 年 月 日 |
村委会意见(盖章) |
||||||
|
乡镇自然资源所意见(盖章)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盖章) |
||||||
|
注:1、此表以户为单位填写,必须是2008年1月1日后被政府统一征收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校生、现役军人、方案实施时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家庭成员;2、缴费档次按实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填写;3、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4、此表一式二份,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38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80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