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村(居)委会、办、中心:
经勐卯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勐卯街道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卯街道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4〕5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勐卯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原则及目标
(一)筹资原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原则,继续实行政府资助、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勐卯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各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原则。
(二)筹资目标。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困难群众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各类资助参保对象按标准资助参保并应保尽保,全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至少要达到 98%以上。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100%参保,努力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二、参保范围
(一)参保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国家、省、州规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其他特殊情况参保及要求
1.常住瑞丽的港澳台地区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内)和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方可纳入参保。
2.涉外婚姻缅籍人员,可随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的配偶或两人所生的子女参保(注:缅籍人员的中国籍配偶死亡的,离婚另找缅籍配偶的,不予参保),涉外婚姻缅籍人员的父母以及带来的子女等所有亲属均不得参加。涉外婚姻原则是持有结婚证才能参保,若因各种原因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村民小组认定的事实婚姻,由村民小组提供情况说明,并上报所属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否则不予参保。
3.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新生儿监护人全年均可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后 90 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 90 天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参保人自愿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参保费用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并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三)不属于参保的对象
1.正在服兵役的人员;
2.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
3.国家和省规定不应参保的其他人员。
三、筹资标准
(一)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70 元。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按 8:2 的比例分担。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中省级承担 85%,剩余15%的补助资金由州县承担,瑞丽市比例为 3:7。
(二)个人缴费标准。2025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20 元,为每人每年 400 元。特殊人群以缴费时的身份状态为准,缴费时身份为一般人群,缴费后身份调整为特殊人群的,不再进行退费;缴费时身份为特殊人群,缴费后身份调整为一般人群,不再进行补缴。
(三)资助参保标准。2025 年城乡居民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1.特困供养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 400 元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2.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孤儿按个人缴费标准 400 元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3.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 180 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220 元。
4.过渡期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 45 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承担355 元。
5.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 120 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280 元。
6.纳入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缴费,其中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 120 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剩余 280 元,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资助。
7.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边境一线农村居民和姐告恒茂、兴瑞两个小组居民,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 70 元/人标准定额资助参保,个人承担 330 元。
8.根据瑞丽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 27 次常务会议纪要,我市不属于边境一线的 9 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由市财政按照 70元/人标准资助参保,个人承担 330 元。
9.计划生育特殊救助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 400 元由卫生健康部门全额资助。
10.计划生育一般救助对象由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每人每年180 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220 元。
四、统一集中征缴期及待遇享受时间
实行年度缴费制度,城乡居民按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下年度医保费用。缴费时间:2024年9月1日至 2025 年2月25日,每月1—25 日(节假日不顺延)可办理缴费,待遇享受期限为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 3 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 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 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五、缴费方式及办理地点
(一)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的人员(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
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负责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缴费政策、缴费方式:缴费人通过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云南农信(手机银行、ATM 机、网点柜台)、云南农行(微银行、掌上银行、网点柜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方式自主办理缴费。以此提高经办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二)新参保登记办理
1.线下办理。各村(居)委会的新参保人员到所在地村(居)委会、勐卯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313)办理参保登记。特殊情况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到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登记。待参保信息登记完成后,再进行缴费,(注:新参保登记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参保还需持有《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居住证发放回执》复印件参保;涉外婚姻缅籍人员必须有缅甸身份证或护照的中文翻译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婚姻证明,不能提供的一律不予登记参保)
2.线上办理(涉外婚姻除外)。新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按照提示办理。
六、筹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精准扩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各村(居)委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认真制订本村(居)委会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征缴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村(居)民小组和工作责任人,实行责任到人的制度,定任务、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街道和村(居)委会挂村干部要实时做好挂钩村组缴费进度督促,征缴工作中有问题困难要及时沟通解决。
(二)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资助参保落实到位。为确保 2025年 1 月 1 日起各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要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城乡居民筹资工作落地见效。筹资缴费工作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合做好民政、残联、计生、乡村振兴等困难群体对象资助参保和落实应保尽保事宜。社会事务办公室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业务问题。缴费启动前要协同市医保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特殊缴费人员名册做好辖区助缴参保人员身份属性维护,确保筹资缴费时能精准识别,保证税务缴费系统推送的缴费金额符合缴费享受标准。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学习方案,全面广泛宣传缴费通知及各类人员缴费标准,特别要按照市级下发的特殊缴费人员名册做好资助参保人员缴费标准通知,确保辖区村(居)民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精准完成参保缴费。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医保政策和经办规程,让群众真正认识到医保政策的优越性和参加医保的重要性。要采取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办法,进村入户到小组,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等特殊群体的缴费动员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准确解读政策,完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做到应保尽保。
(四)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规范。一是抓实抓细,切实征收好群众“治病钱”、“救命钱”。鼓励自主缴费,推广手机缴费、金融缴费,提高群众自我缴费能力,防止代收漏缴等损害群众医保权益的情况发生,消除参保缴费环节基金安全隐患。村(社区)、村小组各级经办员代收的居民医保费必须当日收取当日完成操作缴费。代缴成功后开具缴费凭证给村民个人,并实时公布代缴名册,与村民及时核账。街道定期通过税务部门导出征收数据明细,村(社区)、村小组实时向缴费人公示。筹资结束后,各村(居)委会按照要求公示参保情况(村委会要公示到村民小组一级),特别是公示享受助缴人员名单。 二是台账规范,参保资料齐全。各级经办人要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数据无误,确保参保资料齐全,各村委会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还需提供辖区涉外婚姻外籍人员参保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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