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秀乡

勐秀乡内设站所职责

浏览量:4589    作者: 日期:2022/8/23

 勐秀乡党委政府下设5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边防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站、财政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1名(行政30名、工勤2名、事业36名、参公3名)。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 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 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 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 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692-4944023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 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 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 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联系电话:0692-4944006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食品安全、 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联系电话:0692-4944076  

(四)边防委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 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 群众工作、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等职责。乡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692-4944085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 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核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做好数字乡村 工程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和经 济效益评价,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各村年终收益分配报表,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数据的上报,为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联系电话:0692-4945307、4944020 

(六)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692-4944117 

(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 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692-4944137

(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 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692-4944058  

(九)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 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 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 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 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 资产的管理。

联系电话:0692-4944099  

(十)乡村振兴办。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乡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的物资、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的责任,负责村级互动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管;负责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分配。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负责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和扶贫开发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开发基层组织建设、科技、民政、文化、教育、残疾人扶贫等项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贫困行政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协调贫困行政村的人才技术培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692-4944020 

(十一)林业站。宣传和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探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位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井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担瑞丽市林业局委托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692-494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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