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秀乡

勐秀乡“无火清明”倡议书

浏览量:1108    作者: 日期:2023/4/4

清明,二十四节气之一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芳草绿,清明时节寄哀思。值此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辈的传统节日来临之际,为有效预防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勐秀乡人民政府特向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防火法规,杜绝火灾隐患。

进入林区、草场上坟祭奠遵守防火法规,服从防火检查人员、护林人员的管理,自觉扫“防火码”进行实名登记,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祀”,不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品等进入林区和草场,严禁在墓地、林区、草场及其边缘区域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蜡烛等,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应传承传统节日中渗透的礼仪文化精髓,树立文明的祭祀理念,自觉摒弃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陋习,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缅怀、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以更加绿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三、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文明新风。

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者等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引导身边群众顺应时代要求,争做低碳文明祭祀之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四、履行法定义务,增强防火意识。

全乡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自觉遵守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不要惊慌失措,要科学合理避险。发现森林草原火情或违规野外用火,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让我们一起携手行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努力为绿美瑞丽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勐秀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