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安卫通知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瑞丽市民政局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瑞丽市民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立足点。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考核项目。
四是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特派刘安卫同志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服务、权责清单、公开条例和规定、公开目录和规定、人事信息、三公经费及预决算等情况进行了公开,2016年我局在“瑞丽市民政局——试点”(ynxxgk.yn.gov.cn)公开信息41条,在瑞丽市民政局(http//:mzj.rl.gov.cn)公开信息84条。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共计8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587项,“追责情形”共计564项。
三、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并及时做好热点问题发布。分析民政工作形势会,邀请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参加和宣传。重点介绍民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并及时回应各方关切的民政工作热点问题,积极民政政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条例》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和指南,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目录索引、公开目录等事项,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尤其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股室、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站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2016年全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和投诉,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
2016年,我局在信息与政务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泄密问题
七、日常工作情况
我局能够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落实培训内容,贯彻会议精神,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岗位工作能力。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文件、材料等。但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开展比较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形势较单一,网站栏目更新频率和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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