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民政局

瑞丽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9726    作者: 日期:2022/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瑞丽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涵盖了2021瑞丽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瑞丽市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rl.gov.cn/mzj/We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泉路67号,联系电话:41412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德宏州和瑞丽市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敢看为例外,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拓宽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在我局官网“瑞丽市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rl.gov.cn/mzj/Web/)上公开发布。2021年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由局办公室兼职人员进行,没有专项经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股室。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民政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殡葬制度改革、孤儿补助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社会事务等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信息公开。同时还完善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强对重点领域公开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日常工作公开,并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了公开。2021年,我局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宣传简报、业务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公开,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277条,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围绕重点抓好重大风险防范、低收入百姓增收、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组织乡镇和社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释疑解惑,加强思想疏导,帮助涉及居民读懂政策。

三是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积极跟进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通过瑞丽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街道工作的满意度,年内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是推进重要信息公开。每季度及时公布局财政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近期重大活动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理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便民方面有了显著的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于在今后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措施,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到位。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几点努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全面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网站内容,认真做好瑞丽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报告事项

瑞丽市民政局

20221月29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