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消费券,瑞丽市民政局为您解读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细则:
经统一程序评估,结论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瑞丽市常住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注意: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重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解读1:何为常住:户籍地属于瑞丽市、持有瑞丽市居住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等多种方式综合判定。
解读2:如何评估:可通过民政部“民政通”(含微信小程序、APP)向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评估。
解读3:评估标准:依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进行评估。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可用于抵扣以下三类养老服务消费:
1.机构养老服务:包含长期照护服务(指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持续接受照护服务,时间在30天及以上)和短期托养服务(“喘息服务”指老年人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旨在为长期照护者的家庭提供临时性替代和喘息机会)。
2.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含基础生活照料类(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六助”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等。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
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每人每月最高800元)。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每人每月最高800元)。
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每人最高100元。
将根据中央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等。
通过民政部“民政通”(含微信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周期性发放至审核通过的老年人实名账户中。
申请方式:自愿申请。老年人或其代办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等)主要通过“民政通”APP或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部分农村及偏远地区可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线下代办协助。
券发放与使用:审核通过后,每月初通过“民政通”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发放,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自主选择签约服务机构及项目,结算时自动抵扣。
动态管理:老年人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时,需及时告知,补贴将于次月停止发放。
自2026年1月开始,周期为1年。按上级统一要求确定结束时间。
瑞丽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0692-4909768、0692-4109212
勐卯街道:0692-3038014
弄岛镇:0692-3037420
姐相镇:0692-4922935
畹町镇:0692-5155027
户育乡:0692-3037933
勐秀乡:0692-4944126
瑞丽农场:0692-3066239
畹町农场:0692-3065730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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