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农场规划建设土地所是瑞丽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在瑞丽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在瑞丽农场辖区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委、政府依据国际法律法规做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协助市局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4.协助市局做好瑞丽农场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5.配合做好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市局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辖区内土地情况统计、土地权籍调查、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初步调处权属纠纷。
8.协助市局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9.协助市局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10.协助市局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1.配合做好辖区内国土资源类信访接待工作,对信访办登记、受理的来信来电来访进行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瑞丽农场党委爱、管委。
12.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管理、保护测绘标志。
13.做好辖区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使用。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瑞丽农场党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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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瑞丽市瑞宏路11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