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农场交通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对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每月进行全面巡查。
二、对养护承包责任人进行技术指导。
三、对承包养护路段日常性检查、抽查。
四、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养护施工正常进行。
五、监督辖区内养护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
六、收集整理养护资料,年初上报辖区内养护线路原始数据及年度养护工作计划,年终参与检查考评、兑现养护资金。
七、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
八、雨季及时上报水毁情况,负责抢险保通工程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性指导。
瑞丽农场交通管理所工作内容
一、申报养护建设计划
根据辖区内乡、村道路况调查结果,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申报下年度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建设计划。
二、签订目标责任书
依据逐级下达的乡、村道年度日常养护指标,与办事处签订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办事处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公路日常养护协议。
三、对办事处和养护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考核
根据巡查记录情况,每季对养护责任单位(人)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得分兑付管理养护报酬。
处业检查:主要对乡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路容路貌、沿线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现场签发“养护巡查通知单”由受检人签字进行确认,按时限要求处理完成后整理归档,并在季检查时进行复查。
检查资料:根据检查情况每季下发的一次检查通报,检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等。每年组织一次评比,根据评比得分进行排名和奖惩。
养护工程计划执行制度
一、督促各办事处及养护承包人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二、每月对列养公路进行巡查或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通知养护承包人进行整改。
三、每季度对乡、村道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半年对各办事处进行检查考核。
四、根据县交通运输局下达的考核指标,确保我乡辖区内乡道经常性养护率达88%、优良率达40%、绿化率达60%;村道经常性养护率达75%、优良率达30%、绿化率达60%。
农村公路检察巡查制度
1、检查巡查对象: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责任人
2、检查巡查频率:每月对乡、村道不少于2次巡查和检查。
3、基本要求:按照日常养护合同协议的要求,对养护责任人包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日常养护、水沟清理等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拨付日常养护资金。完善日常检查巡查记录、水毁情况报告等内业资料。
4、检查巡查目的:办事处负责人应坚持对合同协议内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应按包养合同协议的要求,对养护责任人上路情况、安全作业、规范操作、日常巡查及保养路段的路面清扫保洁,路肩、边坡及防护构造物保养维护,桥涵排水设施疏通,沿线设施清洗,绿化管护等日常养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养护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与养护承包费用挂钩,兑现奖罚。
考核检查制度
一、养护检查是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掌握公路管养水平和路况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
二、公路养护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两种。综合性检查为公路管理养护的全面检查,专业性检查为单项工作检查。
三、瑞丽农场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乡、村道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养护人员工资的依据。
四、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考核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场(镇)行政区域内的乡道和村道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由市委、市政府主管,瑞丽农场交通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检查考核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检查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 日常监督检查以养护和路政协管为主,结合雨季、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随机抽取部分乡道或村道公路进行检查。
第六条 集中检查考核分年中检查考核和年末检查考核。主要检查外业养护和内业资料,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评分。
第七条 瑞丽农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为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考核的加权得分,其中:年中检查考核得分权值为0.4,年末检查考核得分权值为0.6。
第八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综合考评按得分高低,分优秀、良好、中等、次等和差等五个等级:综合考评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次等;60分以下为差等。
第九条 年度综合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的考核激励资金;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激励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对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将扣回激励资金。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考评为优秀或良好的资格:
(一)养护作业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水毁未及时组织力量抢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管理养护不到位而引发公路重大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发生公路“三乱”现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瑞丽农场公路管理所负责解释。
考核检查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高农村公路质量,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检查考核对象:辖区内列养的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 检查考核办法:瑞丽农场交通管理所,要经常上路巡查,每月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巡查,建立健全巡查、考核记录档案,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第四条 考核办法:各级检查考核均采用内业、外业相结合,考核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并实行累计扣分制的办法,最终加权平均折算总分。考核共分五项:
(一)组织领导:考核管理机构成立情况、管理机构职责建立情况、管养人员情况、日常养护管理情况等。
(二)养护质量:主要从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绿化等五方面进行考核。
(三)管养资料:检查被考核单位原始的巡查、考核台账;日常小修保养台账等。
(四)路政管理:道口搭接情况、违章建筑情况、挖掘占用公路情况、标志和标线设置配置和完好情况、安保设施维护情况、控制区域管理情况以及路政审批等。
(五)养护管理:管养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日常巡查情况、检查考核频率是否符合规定、人员和车辆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小修保养完成情况、应急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对道路的病害上报和处置是否及时等。
第五条 奖惩办法
年度综合考核达到优秀和良好等次的,给予一定的考核激励资金,从瑞丽农场财政列支。
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中发现养护缺陷,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年度综合考核为次、差等级的将视情节轻重扣减部分或全部养护补助资金。
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乡村道日常养护管理中可参照“乡村公路制度化管理养护工作职责、目标责任书、合同或协议书格式”执行
1、签订日常养护合同
瑞丽农场交通管理所与承包人签订日常养护合同,承包人可根据情况,采取推荐或公开招聘的方式选定公路养护责任人并与其签订日常养护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养护范围、养护内容及标准、承包费用、考核检查、评分标准和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等。其中:
(1)养护范围、承包费用:主要应明确养护路线、里程,养护责任人承包费用。
(2)养护内容及标准:主要包括日常巡查、路基、水毁、路面、桥梁涵洞、沿线设施、绿化等工作项目以及工作内容要求、工作频率等。
(3)检查考核:应明确检查内容,考核频率、方式、标准,终止合同依据。
(4)评分标准和奖罚、安全生产:应明确评分标准、奖罚依据及养护生产中的安全责任等内容。
2、日常养护作业巡查
管理所负责人应坚持对合同协议内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应按包养合同协议的要求,对养护责任人上路情况、安全作业、规范操作、日常巡查及保养路段的路面清扫保洁,路肩、边坡及防护构造物保养维护,桥涵排水设施疏通,沿线设施清洗,绿化管护等日常养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养护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与养护承包费用挂钩,兑现奖罚。
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正常情况下,瑞丽农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每月两次对所辖乡、村道巡(检)查各一次,对路面、路基、桥涵及防护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等作巡查检查,巡(检)查的目的:
一、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路基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为下月制定生产计划提供依据,巡查要求要有记录,根据巡查记录制订出下月的养护生产作业计划,并报地方公路管理段审核实施。
三、提供真实准确的巡查依据,避免不必要的责任追究。
四、对养护责任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付管理养护报酬。
雨季期间,应严格执行“三查”(雨前查排水、雨中查隐患、雨后查修复)制度,发现险情,巡查人员应及时排除,确保公路完好通畅;如发现难以排除的险情及时上报负责人,由单位统一组织完成;特殊情况下,需要夜间巡查的,要配备应急灯,发现有较大坍阻的,应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学习培训制度
一、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钻研现代科技知识和工作业务技能,熟练掌握业务本领。树立奉公尽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交通事业不断发展积极工作。不断充实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二、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正气,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及社会不正之风。
三、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四、根据工作情况,尽可能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先向领导汇报并妥善安排好交替工作,方能参加培训学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来抓。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站)长为第一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道路安全措施,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具体人员负具体责任。
五、认真做好年度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汇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
廉政工作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要求,学习典型材料,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全段干部职工遵章守费尽心血纪、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会议研究。
四、管理所人员不得接受施工方的请吃、请玩,不得收受对方直接或变相赠送的钱、物,不得索贿、受贿。违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查证属实,按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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