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站、所、中心、办公室,各社区,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瑞丽农场地震应急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瑞丽农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对瑞丽农场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经农场社区管委研究,决定印发《瑞丽农场地震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瑞丽农场地震应急预案
瑞丽市瑞丽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农场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瑞丽农场地震应急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瑞丽农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对瑞丽农场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宏州地震应急预案》《瑞丽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瑞丽农场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 启动条件。瑞丽农场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成立瑞丽农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云飞 党委书记
岩吞行 党委副书记、管委主任
副组长:张 明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邱新勇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黄兴蔚 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春雷宽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董诗金 党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尹晓梅 党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何光武 管委副主任
成 员:刘倩如 综合办主任
尹啟令 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保富有 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永磊 经济发展和国资监管办公室主任
李文申 规划建设土地所工作人员(主持工作)
李 路 综治办副主任
赵兴琴 综合办副主任
邱绍有 边防委工作人员
龙晨曦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黄忠光 财政所所长
杨 蔷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邱 榕 飞海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邹 青 卡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董有志 荣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段丽静 雷午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王 峰 飞虎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景龙忠 莫里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地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决定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大事件;及时组织分析事态发展形势,部署应对防范工作;指导各社区、集团公司、作业区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 任:黄兴蔚
副主任:刘倩如、杨 蔷
成 员:从综合办、集团公司办公室抽调
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瑞丽市指挥部报告,必要时请求支援;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含人员到岗、开展工作情况),同时做好外援准备;负责相关文件、简报的起草,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现场救灾进展情况,收集整理震情、灾情,撰写汇报材料和经验总结材料;做好请示汇报、上传下达等沟通联系、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协调好各工作组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春雷宽散
副组长:王兴财
成 员:宣传文化中心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有关信息;严把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关,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做好抗震救灾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视灾情按规定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治安保障组
组 长:张 明
副组长:郑瑞琴、李 路
成 员:从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及各社区抽调
主要职责:协助受灾地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抢险救灾组
组 长:邱新勇
副组长:龙晨熙、谭文成、邱 榕、邹 青、
董有志、 段丽静、王 峰、景龙忠
成 员:从武装部、集团公司、各社区、作业区及瑞丽农场全体民兵抽调。
主要职责: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抢险救灾技能培训;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照搜索→营救→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严密监视灾区次生灾害的发生,如有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救灾,防止灾害的扩大蔓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 长:尹晓梅
成 员:社会事务办、各社区抽调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协调配合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的爆发和蔓延;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交通运输及物资供应组
组 长:何光武
副组长:尹啟令、黄忠光
成 员:从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抽调
主要职责:做好运输车辆设备的准备及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和管理。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和安排工作,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员疏散组
组 长:董诗金
副组长:刘永磊、邱绍有
成 员:经济发展和国资监管办公室、安监站及各社区抽调、规划建设土地所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好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尤其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领导班子挂钩联系社区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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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领导 |
挂钩联系村委会、社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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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诗金 |
飞海社区 |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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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新勇 |
卡南社区 |
武装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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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蔚 |
荣光社区 |
组织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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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武 |
雷午社区 |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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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 |
飞虎社区 |
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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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宽散 |
莫里社区 |
宣传委员 |
第八条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与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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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级别 |
地震灾害等级 |
分级标准 |
初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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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死亡 |
经济损失占市年生产总值比例 |
发生在人员稠密地区地震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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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300人以上 |
1% |
7.0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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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重大地震灾害 |
50—29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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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0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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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较大地震灾害 |
20—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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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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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一般性地震灾害 |
20人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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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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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轻度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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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级以下 |
第九条 临震应急反应。接到市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取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召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三)检查各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确保地震时不受大的破坏。
(五)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六)强化对群众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第十条 震时应急反应
(一)I级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在国务院、省、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迅速到位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人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上级支援。
4.书记、主任率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二)级响应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迅速到位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人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上级支援。
4.书记、主任率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三) Ⅲ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迅速到位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人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上级支援。
4.书记、主任率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四)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迅速到位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人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上级支援。
4.书记、主任率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第十一条 应对轻度地震灾害。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认真按照预案安排工作部署,处置地震事件,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及市防震减灾局。
第十二条 信息报送和处理。各社区在第一时间迅速了解灾情,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告,综合协调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抗震防震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抄送市防震减灾局;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震后72小时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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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行动 |
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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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十分钟内 |
避震、疏散 |
脱离危险,各工作组人员到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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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半小时 |
召开紧急部署会议,边部署边行动。班子成员分头指挥 |
排险、救人、调查灾情上报,了解上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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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小时 |
继续开展救援;启动避难场所,开辟救灾通道;维稳;组织开展医疗救治 |
救人、排险、上报灾情;安抚职工,分析了解紧急救援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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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小时 |
组织重伤人员转移治疗,了解重要救援、救助目标的具体情况,为专业救援队的救援工作提供相关支援。 |
组织工作组,开展危险源、次生灾害排查,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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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6小时 |
召开抗震救灾会议,汇集情况,调整部署,继续组织救援、抢险 |
准备灾情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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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8小时 |
根据上级部门指挥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支援,落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加强与专业救援队的联络。 |
配合上级指挥工作,全力组织力量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力量对支援力量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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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12小时 |
组织部门对罹难人员进行鉴别登记、掩埋,开展防疫,加强灾区社会的维稳。 |
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根据灾情,调整应急救援和抗震救援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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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4小时 |
加强重症伤员的转移,进一步核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合理开展救灾物资的调运、配置 |
慰问伤员和重灾群众。动员受灾群众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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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8小时 |
开展对各救援队的慰问,与地震部门共同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追踪救援、排险工作情况。 |
深入重灾区察看抗震救灾情况,全面部署恢复基础设施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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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72小时 |
全面组织开展对应急救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加强防疫工作。拟定救援工作结束计划。 |
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全面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救援工作结束的社会维稳 |
第十三条 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瑞丽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震情和灾情的宣传报道作如下规定:
(一)4.0级以下地震一般不宣传报道
(二)4.1—4.9级地震烈度宣传报道。
(三)5.0—5.9级地震做好宣传报道。
(四)6.0—6.9级地震积极宣传报道。
(五)7.0级以上地震全面做好宣传报道。
(六)手写稿必须先送市委宣传部和市防震减灾局审查把关,或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通稿,方可报道。
(七)特殊敏感时间及敏感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闻报道由市防震减灾局视情况请示市人民政府后确定。
第十四条 保障措施。
(一)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是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工作的关键,各村委会、社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村、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并报综合协调办公室备案。
(二)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对策略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2年。
(三)组织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
(四)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五)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避震、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六)在农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将对《瑞丽农场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第十五条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发生有关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地震监控组收集震情与社会影响情况,适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二)平息地震谣言。当农场辖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和稳定工作。
第十六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瑞丽农场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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