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岛镇抵边小城镇项目建设资金按照5:3:2比例进行拨付工程款,即,开工支付50%工程预付款,施工进度达到工程总量60%后支付30%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尾款20%。
1、扶贫产业生产基地(等嘎养猪场)河道改造项目已验收合格,现就需拨付的工程尾款10万元。
2、等嘎菜芹坝道路建设项目已验收合格,现就需拨付的工程尾款24.7万元。
3、姐冒村民小组机耕路项目已验收合格,现就需拨付的工程尾款14万元。
现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3日)。公示期无异议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尾款拨付。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弄岛镇人民政府
受理部门电话:0692—3037411(弄岛镇党政办公室)
监督部门:中共弄岛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692-3037416
弄岛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374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 邮编:67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