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弄岛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浏览量:1912    作者: 日期:2023/12/19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二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德宏州人民政府第58号公告)、《瑞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瑞政办发【2014】201号)

二、受理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户籍在本辖区内;

(二)申请人的事项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受理范围;

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

办事窗口: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6:00(法定节日除外)

五、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

/

电子文件

份数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纸质

1

2

参保人身份证(请标注联系电话)

复印件

纸质

1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即时办理

九、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保障服务窗口,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实施机关咨询网址:http://dnr.y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692)3037423

投诉地址:瑞丽市弄岛镇纪委办公室,地址: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

监督电话:0692-30374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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