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瑞丽市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已完成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脱贫户及监测户产业项目第二批验收及实施方案的编写,现将弄岛镇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弄岛镇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第二批次)实施方案
二、奖补对象
全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作为奖补对象(含2024年月度动态新增的监测对象)。对确需扶持本方案外的其他奖补对象,可另行上报相关材料经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奖补原则
(一)2024年月度动态新增的监测对象当年内发展的产业纳入奖补范围,但已出售等导致无法验收的产业不纳入奖补范围。在已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种植业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自养的能繁母畜自繁自养的仔畜不纳入奖补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跨乡镇租地发展种植业的原则上纳入奖补。
(二)脱贫人口(不含监测对象):每户奖补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补助标准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并根据实际产业数量进行验收。每户奖补金额超出10000元的,扣除10000元已奖补的产业数量后,为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发展,仅对柠檬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柚子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咖啡新植及老园改造提质增效;水稻;甘蔗(新植及宿根);香料烟及雪茄烟;水牛、黄牛;猪(生猪及能繁母猪)8大类进行一次性奖励。扣除10000元以内单项奖补面积后,超出部分(仅限上述8大类奖补品种)小于5亩(头)的不再进行奖励、5亩(头)以上的实行一次性奖励、不同种类可同时享受,其中:柚子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咖啡新植及老园改造提质增效、水稻、甘蔗(新植及宿根)、猪(生猪及能繁母猪)5大类5亩(头)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200元;柠檬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香料烟及雪茄烟、水牛及黄牛3大类5亩(头)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400元。监测对象:每户奖补金额在11000元以内的,补助标准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并根据实际产业数量进行验收。每户奖补金额超出11000元的,扣除11000元已奖补的产业数量后,为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发展,仅对柠檬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柚子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咖啡新植及老园改造提质增效;水稻;甘蔗(新植及宿根);香料烟及雪茄烟;水牛、黄牛;猪(生猪及能繁母猪)8大类进行一次性奖励。扣除11000元以内单项奖补面积后,超出部分(仅限上述8大类奖补品种)小于5亩(头)的不再进行奖励、5亩(头)以上的实行一次性奖励、不同种类可同时享受,其中:柚子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咖啡新植及老园改造提质增效、水稻、甘蔗(新植及宿根)、猪(生猪及能繁母猪)5大类5亩(头)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300元;柠檬新植及老园提质增效、香料烟及雪茄烟、水牛及黄牛3大类5亩(头)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鼓励和引导农业合作社带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支持乡(镇、街道)组织有能力、管理规范的农业合作社牵头实施“产业奖补”项目。
(四)“产业奖补”坚持“先建后补”原则,通过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每户奖补产业种类数量不做强制要求,各村尽量引导群众集中发展优势产业,避免产业发展散小乱。
(五)产业奖补时间原则上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收入测算周期为依据),2023年10月1日至方案印发之日有验收条件及合理合法依据的,可以纳入奖补范围,最终以制定方案为准。因香料烟和雪茄烟种植存在跨年度种植,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要求,2024年新植指的是香料烟和雪茄烟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左右种植的,2023年11月至12月种植的已经纳入2023年产业奖补的不再重复纳入今年产业奖补资金。
四、项目资金总额和建设内容
瑞丽市弄岛镇2024年第二批产业“产业奖补”项目计划实施香料烟、新植甘蔗、玉米、水稻、西瓜、大豆、柑橘类老园提质增效、坚果、咖啡老园提质增效、老茶园改造提质增效、生姜、新植柠檬、橡胶老园改造提质增效等13个种植项目,其中:香料烟种植项目17亩、新植甘蔗种植项目10亩、玉米种植项目771.882亩、水稻种植项目1661.53亩、西瓜种植项目3亩、咖啡老园提质增效项目26.7亩、大豆种植项目2亩,坚果种植10亩、橡胶老园改造提质增效项目8.08亩、老茶园改造提质增效项目26.19亩、柠檬种植项目8.3亩、生姜种植项目5.8亩、柑橘类老园提质增效项目16.04亩。
计划实施肉牛养殖、生猪养殖、母猪养殖、鸡养殖、蜜蜂养殖、羊养殖共6个养殖项目,其中:肉牛养殖项目16头、生猪养殖项目103头、能繁母猪养殖项目5头、鸡养殖项目394羽、羊养殖项目8头、蜜蜂养殖22箱。
以上19项按照脱贫户不超10000元补助,监测对象不超11000元补助,共计补助资金217.218万元。
一次性奖励项目涉及水稻331.4亩,共计奖励资金0.71万元,牛7头,共计奖励资金0.04万元。共计奖励资金0.75万元。
五、实施单位
弄岛镇人民政府
受理部门:弄岛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监督部门:弄岛镇纪委办公室
地址:弄岛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692-3037403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瑞丽市弄岛镇2024年产业项目第二批“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附件:瑞丽市弄岛镇2024年农业产业“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表(第二批次)(2)]
[附件:瑞丽市弄岛镇2024年农业产业“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表(补发名单)]
弄岛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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