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弄岛镇

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防火区的通告

浏览量:1825    作者: 日期:2024/12/4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结合《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防火区的通告》〔2024〕112号要求,弄岛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镇辖域内所有森林、草原、林地及草地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

二、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为全镇森林草原防火期。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未经允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丢烟头火种、野炊、明火照明、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

(二)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三)严禁烧田土埂、稻草、秸秆、草木灰、树叶、干柴等可燃物;

(四)严禁烧苞谷地、甘蔗地;

(五)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后,应当立即向弄岛镇人民政府报告。禁止动员残疾人、妇女、孕妇、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人员以及精神病、饮酒等人员参加扑火。

五、各级各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地毯式”排查整治重点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和城乡周边等敏感区域的各种隐患。防火期内,按照规定在林牧区交通要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实行专人看守,落实封山防火、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弄岛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692—3037425

瑞丽市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市林业和草原局值班电话:3035531。

 

 

                               

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弄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