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1015    作者: 日期:2019/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瑞政办发〔201841号)《瑞丽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瑞政办发〔201852号)《瑞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瑞丽市农业局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本报告由瑞丽市农业局编制。瑞丽市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起止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是瑞丽市农业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和纵深发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8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组织领导保障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为副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廖昌喜为新闻发言人、局各股室及二级站办等成员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一名联络员,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以及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格局。

(二)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农业局政策解读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政府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等。法律对政府信息与政务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程序更加严谨

严格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执行拟发文公开属性审批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宣传窗发布各类信息。 2018年,我局通过《瑞丽市农业局信息公开栏目》《瑞丽农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00余条。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目录指南。

(二)通过各类大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召开各类干部职工、部门会议等,及时公开政府各项经济数据、工作进度和工作计划等,有关规章制度、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中央、省、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文件,单位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保障全局机关干部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网站正常运转规范有序,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应用正常。

全年,我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做到工作动态每周更新2次,其他栏目每月更新一次。没有因更新和日常维护问题被国家、省、州、市抽查通报。明确了2名人员兼职负责网页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了工作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影响不全面,导致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

五、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加强督促检查。

我局将根据我市农业现代发展的实际,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处室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给局信息中心及时发布,拓宽宣传范围,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2、继续完善网站内容,及时发布农民急需的农情信息、农产品信息、各项惠农政策、行政审批办理等内容。加大便民服务查询系统的建设,提升公开透明效果。

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增强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能力。

4、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1: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表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118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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