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关闭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和农(集)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点),停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活禽屠宰、检疫管理,严防动物疫病传播,确保禽类产品卫生质量和市场供给,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实施活禽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禽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经人工合法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
二、自2020年2月13日起凡进入集贸市场、商超、企事业单位、饭店等的禽类产品,必须到瑞丽市东一牲畜交易屠宰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后,以“白条”上市流通。
三、凡进入屠宰厂定点屠宰的活禽,必须到辖区乡(镇)农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具“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携带产地检疫证明,证物相符方可进入屠宰厂屠宰。
四、上市流通的禽类产品必须佩戴检疫标识和肉品品质检验标识,并附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禁止“三无”禽类产品上市销售。
五、请瑞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活禽定点屠宰的集中检疫工作,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
六、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市场监管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三无”禽类产品上市流通。
七、各乡镇(农场)要加大对禽类养殖场(户)宣传力度,确保产销有机结合。
八、活禽定点屠宰模式:一是定点屠宰企业收购活禽,定点屠宰,批发“白条”禽类产品;二是禽类产品经营者、活禽养殖场(户)委托企业代宰,自行上市销售。
特此通告
定点屠宰企业地址:瑞丽市团结路西段(污水处理厂旁)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0692—3066166
屠宰企业联系人:王华伟 ,宋瑞诚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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