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办事指南

浏览量:18694    作者: 日期:2017/11/29


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批。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2.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3.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5.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1.变更情形经审查核实;

2.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应在级媒体(如《德宏日报》),刊登《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公告。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企业或个人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号

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窗口综合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

动物诊疗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2

2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原件及复印件

1

 

3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原件

1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5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6

设施设备清单

原件及复印件

1

 

7

管理制度文本

原件及复印件

1

 

8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行政审批不收取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动物诊疗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窗口综合岗。

、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6661439。

监督电话:0692-3066110。

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窗口综合岗。

投诉地址:瑞丽市人民路36号农业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ppt://www.nyj.rl.gov.cn—“公开目录和指南” —“动物诊疗许可证”。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ppt://nyj.rl.gov.cn—“办事服务”—“服务大厅”—“审批部门”—“瑞丽市”—“市农业局”—“动物诊疗许可证”。


文章来源: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