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2022年中央及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2855    作者:原乡村振兴局迁入 日期:2022/10/18

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变更 2022 年中央及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瑞乡振请〔2022〕62 号)已收悉,经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变更 2022 年中央及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台账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文章来源:原乡村振兴局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