畹町镇、姐相镇、勐秀乡人民政府: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畹町镇回龙、弄片、索阳、华俄村民小组卫生公厕新改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畹镇政请〔2022〕160号)、《姐相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实施姐相镇边境小康村农村卫生公厕新建项目的请示》(相政请〔2022〕89号)、《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勐秀乡卫生公厕
新改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勐政请〔2022〕15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同意畹町镇、姐相镇、勐秀乡农村卫生公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涉及使用资金257.54万元,其中:畹町镇50万元、姐相镇90万元、勐秀乡117.54万元。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痕迹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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