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瑞丽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1638    作者: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3/10/13

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瑞丽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乡村振兴局,勐秀乡人民政府

《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勐秀乡挡土墙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勐政请〔2023〕78号)、《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勐秀乡柠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勐政请〔2023〕79号)、《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勐典村柠檬产业筛选包装、产销对接(二期)项目的请示》(勐政请〔202380号)、《瑞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瑞丽市2023年项目前期费(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实施方案及公益性岗位资金计划的请示》(瑞乡振请〔2023〕3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同意瑞丽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痕迹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附件:1、瑞丽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表

  

 

 

   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11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