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政府:
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3〕93号),安排瑞丽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96万元。
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市乡村振兴局、勐秀乡起草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后,形成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审定稿),并经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涉及使用资金396万元。
为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瑞丽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上报,涉及使用资金396万元。现特请市人民政府给予批准同意实施上述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
当否,请批示。
[附件:瑞政复〔2023〕222号瑞丽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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