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和《云南银保监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了有序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和财政贴息工作,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扶贫对农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的扶持作用,助推瑞丽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及实施单位
(一)项目实施单位
1.瑞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市支行。
(二)贷款任务及财政预期贴息情况简介
根据瑞丽市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存量情况以及对2023年申贷量预测,预期财政贴息共335万元。其中:计划从中央、省、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20万元,计划从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万元,用于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项目。
二、指导思想及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巩固提升为目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努力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金融扶持,助推瑞丽市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实现我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基本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基本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建设内容:对瑞丽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产业发展需要,申请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给予财政贴息。
(二)贴息规模: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放贷,户贷款5万元以内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预期财政贴息资金335万元,其中15万元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对其剔人不剔户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进行贴息。
五、项目资金来源
本方案预算投入中央、省、州、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35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计划从2023年中央、省、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20万元;计划从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160.91万元。
资金来源依据为:《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
六、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助环节
本方案预算计划投入2023年中央、省、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20万元、瑞丽市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因产业发展需要,在瑞丽市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瑞丽支行成功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的瑞丽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借款期内产生的借款利息给予贴息。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助环节为:
(一)贴息对象
经以上金融机构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流程确定的符合借款条件和资格,并成功办理借款业务的瑞丽市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包括:涉及“剔人不剔户”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二)贴息范围
借款人申请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必须用于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额度5万元以内(含),期限不超过 3 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有下述情况的由借款人自行支付利息,财政不予贴息:
1.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建房、消费等与增收无关支出的;
2.同一户家庭以家庭成员名义同时在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
3.贷款逾期产生的利息或罚息。
(三)贴息标准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标准,按放贷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贴息。
(四)贴息方式
采取按季度据实贴息的方式。贷款期限内,贷款人按季向借款人计收利息,并按借款人实际支付利息向市级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并及时批量划付至借款人“一卡通”。
(五)贷款方式:按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七、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
财政贴息进度按照各阶段放贷进度安排分批进行贴息,具体时间段由以上两家金融机构根据任务完成时限自行制定。
八、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单位
(1)项目主管单位: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2)资金监管单位:瑞丽市财政局
(3)项目实施单位:瑞丽市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瑞丽支行
2.管理单位职责
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制。各项目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与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瑞丽市乡村振兴局:履行市政府职能,组织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指导。
(2)瑞丽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资金。
(3)瑞丽市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瑞丽支行:①负责组织实施项目;②按照项目主管单位及资金监管单位的要求做好相关报表统计、上报工作;③监督各营业网点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
瑞丽市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瑞丽支行要成立由相关领导参与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三)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四)报账方式
项目报账方式采取市级财政回补报账制。
(五)项目公示公告
各阶段任务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将贷款发放及贴息情况人员名单在发放网点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并将公示公告材料及照片存档。公示公告内容应包含所属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姓名、贷款金额、贷款日期、到期日期、贷款用途、财政贴息金额等相关内容。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瑞丽市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项目,预计可为1000户以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生产提供经济支撑,通过金融扶持,户年均可增加收入800元,进一步促进受益农户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通过财政贴息,进一步减少农户利息支出,减轻经济负担,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脱贫巩固提供保障。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农村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扶贫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为受益脱贫人口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为受益监测对象稳定消除致贫风险打下基础,促进全市经济增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瑞丽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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