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勐卯街道、畹町镇、姐相镇、弄岛镇、户育乡、勐秀乡2024年农业产业“产业奖补”项目(第一批)的批复

浏览量:1681    作者: 日期:2024/6/25

勐卯街道、畹町镇、姐相镇、弄岛镇、户育乡、勐秀乡:

《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关于请求同意勐卯街道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第一批扶持实施方案的请示》(勐办报〔2024〕79号)、《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畹町镇2024年6月份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扶持的请示》(畹镇政请〔2024〕25号)、《姐相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姐相镇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第一批”扶持实施方案的请示》(相政请202429号)、《弄岛镇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弄岛镇2024年产业项目第一批“产业奖补”实施方案的请示》(弄政请〔2024〕58号)、《户育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户育乡2024年第一批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扶持项目资金的请示》(户政请〔2024〕55 号)、《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同意勐秀乡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第一批扶持实施方案的请示》(瑞政请〔2024〕4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勐卯街道、畹町镇、姐相镇、弄岛镇、户育乡、勐秀乡2024年农业产业“产业奖补”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涉及资金1223.9398万元资金,其中:勐卯街道82.656万元、畹町镇25.472万元、姐相镇99.63万元、弄岛镇324.9178万元、户育乡332.824万元、勐秀乡358.44万元。

二、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及时兑付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严格验收标准,及时做好项目公示公开、验收等工作。


 [附件:2024年农业产业“产业奖补”项目(第一批)相关附件

 

瑞丽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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