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及州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1760    作者: 日期:2024/7/26

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瑞丽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及州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瑞农请〔2024〕25号)收悉。经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10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瑞丽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及州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涉及使用项目资金639万元。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痕迹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