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瑞丽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浏览量:1616    作者: 日期:2024/11/28

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瑞丽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瑞农请字〔2024〕4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瑞丽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涉及资金99.353381万元。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档案台账。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