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1914    作者: 日期:2025/1/6

2024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瑞丽市农业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汇总分析报告和汇总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97人,一年来,认真履行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打假护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案件。全年累计办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48件(其中办理动物防疫条件2件,注销动物防疫合格证4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8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15件,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6件,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件,办理屠宰许可证2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29342份,拖拉机注册登记242台,年检拖拉机54台,驾驶证期满换证102人,注销28人,办结率100%。开展行政检查73次,出动执法车辆73辆次、执法人员182人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2次。

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件,已办结64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办结5件,罚款900元;一般程序案件办结59件,涉案货值1240766元,罚款454128.4元,没收非法所得7901.5元。具体类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3起,渔业渔政违法案件2起,劣质农药案件6起,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案件45起,变造免疫标识案件1起,对经营的饲料进行拆包、分装案件2起,农业机械化管理违法案件5起。

每年按时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全年在瑞丽市农业信息网站上公示16期执法信息。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行政许可案件办理上看。全年累计办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48件(其中办理动物防疫条件2件,注销动物防疫合格证4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8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15件,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6件,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件,办理屠宰许可证2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29342份,拖拉机注册登记242台,年检拖拉机54台,驾驶证期满换证102人,注销28人,办结率100%。

(二)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上看。在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总体案件数量下降,主要是动物卫生执法监督案件有所下降,说明在对经营者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管下,生猪屠宰检疫监管领域明显好转,肉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得到有效提高。

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3起,劣质农药案件6起,变造免疫标识案件1起,对经营的饲料进行拆包、分装案件2起。除传统的动物检疫案件外,查办案件的领域延伸到假冒伪劣、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或使用违禁药品、饲料等多个领域,执法效能实现了新突破,不仅净化了我市的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也使我局的行政执法效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件。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2024年来,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在瑞丽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的指导帮助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定《2024年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和《2024年瑞丽市兽药监督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1次,抽查市场主体4家,开展本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1次,抽查市场主体9家。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年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47件,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件,无行政强制案卷。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情况,无被追究的执法人员。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瑞丽市农业农村局的执法机构来看。市农业农村局法定行政机关1个,即瑞丽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机构1个,即瑞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从执法人员组成情况来看。全局共159人,持证人员97人,占61%。说明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员近年来提高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半数以上的人员都参与到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

(三)从持行政执法证情况来看。全局97人均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人员新取证上岗培训,均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学习。    

(四)从法制审核情况来看。对办理的47件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局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法制审核。

(五)从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来看。2024年开展情况与往年相当,市司法局随机抽取农业处罚案件5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为合格。上报1件处罚案件至省农业农村厅集中评查,评查为省级优秀案件。

(六)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件)和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次)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人)来看。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无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数,无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数。

五、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来,瑞丽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瑞丽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瑞丽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了对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负责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二)提高认识,增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主动性。从前些年的工作来看,我局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太强,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责令整改,对查处行政违法案件和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认识不深刻,观念陈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学习型行政机关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中基本做到正确处理整规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案件查办与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的关系,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主动出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协助与支持。我们在坚持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市司法局的联系,借助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农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查处了使用违禁农药案3件,在多个农业执法领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不可替代。虽然我们在农业执法案件办理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单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虽然由原来的动物检疫案发展到现在的动物检疫、兽药、农药、饲料生产经营案,但生猪屠宰案件、宅基地违法案件等的办理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今后还需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扩展。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市农业农村局自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以来,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新取证培训,参加局内部学习,但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执法技巧上。

七、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办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严办理执法案件。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要深挖到底,一查到底,根据自由裁量权公正处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将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拓宽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领域。今后要多学习借鉴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办案经验。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领域,积极主动学习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加强与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积极争取执法工作及培训学习经费,增加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召集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及执法技巧,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