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1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班子带头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重要事项,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股室站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扎实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事项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强化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整改跟踪机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党风廉政考核及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共牵头制定整改措施33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以最严实的作风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摸清“病脉”,抓准“药方”,根除“病根”,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抓全抓好抓实整改工作。各部门对现有规章制度彻底审查,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对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抓得不严不实,存在“过关”心态”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中央一号文件纳入党组会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结合专题学习内容,明确贯彻落实意见;2024年已向州农业农村局上报了《关于组织对瑞丽市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进行验收的请示》(瑞农请字〔2024〕56号)文件,组织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检查排查,2024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48个,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45个(3个停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1.14%,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勐秀乡于2024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收回撂荒土地并归还农户,督促指导勐秀乡妥善处理好合作社内部问题,依法依规注销合作社,积极动员80余亩土地农户,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户收入;于2025年1月中旬,对局属中心、站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进行检查,各中心、站所书面汇报了2024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局班子深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撰写报告,2024年无领导班子受处分,不断强化和规范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纵深发展;组织各站所、股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表填报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分析廉政风险等级,评估风险影响,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日常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日常监督;细化用车标准,组织学习公务用车规范使用准则,明确禁止“无任务不出行”“非公务路线绕行”等行为,推行电子化审批,使用公车管理网上平台,实现“用车前线上申请-审批留痕-事后核销”全流程闭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共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家,州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5家,共培育14家各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到龙头企业的扩面、增量,对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的企业,进行了退出处理,2024年共有4家企业因为转变经营,达不到标准,退出了龙头企业。截至目前共有龙头企业54家,其中:省级2家,州级37家,市级15家。
二是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养殖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技术指导,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并找出具体原因,确保应急池功能正常,防止废水渗漏污染环境,按规程消毒,规范处理。截至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完善粪污配套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及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规模养殖场个数48个。目前,涉及养殖场都采取了改造消毒池排水口,安装排水管措施,做到按规程消毒,规范处理;防渗膜问题已处理。
三是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方案,细化监督责任,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将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继续加以整改;截止巡察结束党组会定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共4次,形成常态化,确保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完成。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要求,自发现问题以来,每次党组会、班子会及党员大会都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教育与农业工作相结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不断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巡察结束整改以来,党组会传达相关精神11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措施11次。
三是围绕全市“四支柱一标杆”发展思路,结合特色兴农产业发展,出台了《瑞丽市2025年柠檬产业扶持奖补实施方案》(瑞政办发〔2024〕62号)、《瑞丽市优质肉牛产业扶持奖补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瑞政办发〔2024〕65号)、《瑞丽市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瑞政办发〔2024〕56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雪茄烟叶生产任务的通知》(NO222)扶持政策文件,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四是通过上门宣传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踊跃申报,先后动员水产品、生猪、肉牛、大米、茶叶、蔬菜、咖啡、鲜食玉米、香椿、柠檬、蓝莓等产品申报“三品一标”。
五是及时督促勐卯街道按照“四个一批”继续盘活资源,加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资产监测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并组织研究解决。目前,榕树平台经营性资产闲置,已再次发布招租公告,街道、村委会正在积极寻找租赁意向方,目前已有意向承租方对接。
六是加强市级统筹,及时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厕所革命工作,加大村组改厕动员宣传工作,加快公厕验收进度,及时录入系统,不断提高户厕改建完成率。2024年已完成户厕改造322座,全市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已达95.58%,完成任务率107%。
七是加强政策扶持,激发撂荒地复耕动力,加大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24年核查完成疑似撂荒图斑1923个,其中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有110个图斑765.08亩,截至目前已复耕复种585.06亩,完成率76.5%。计划2025年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八是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方案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培训,进一步强化市级审核把关,联合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数据筛查力度,确保惠农补贴准确到位。目前已成功追缴违规发放资金。通过培训,工作人员政策理解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九是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会议制度、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监管部门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整治,目前已追回未及时入账、套取等集体资金,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价款。
十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关于商铺使用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由瑞丽仁隆公司将商铺收回,清除扶贫车间牌子,要求及时清点资产,完成交接手续。
十一是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帮助指导社会事务移交工作的通知》(2024年12月9日)要求,积极协助姐告边境贸易区工管委,将集体资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目前,勐卯街道已同意将两个小组集体资产纳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交接工作正有序推进。
十二是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修改,形成《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改意见稿)》,经瑞丽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
十三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瑞丽市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下发了《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成立了水域滩涂办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到各乡镇、街道指导业务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养殖区核查摸底工作,积极宣传办证相关政策,指导水产养殖企业(户)材料申报。已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培训一期,培训水产养殖主体100余人;目前瑞丽市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500余亩,占全州池塘办证七成以上,办证率全州排名第一。
十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债务催讨,并做好记录,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继续催还债务。对债务人明确拒绝偿还债务的,市农业农村局已请单位法律顾问协助草拟民事起诉状,计划走法律途径催还债务。
十五是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将资产纳入南缅村集体资产管理。并及时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培训会,对全市各乡镇开展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加强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权属,促进资产有效利用,通过加强资产监管,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群众获得感。
十六是积极做好国有资产管护、修理、保障,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执法船养护,定期对执法船进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同时进行资产处置,积极对接船舶资产评估公司对船只做价格评估,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同意后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十七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及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支付项目资金,对畹町镇进行提醒,今后工作中要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监督各个乡镇按照项目进度及财政资金要求支付项目资金,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强项目监督和资金监管力度。
十八是及时与造价、监理单位对接核定涉及款项,收回多付工程造价咨询费。
十九是按照反馈的人员信息,认真联系乡镇对每户信息进行核实和研判分析。已上报等待复审批复消除风险。相关人员不存在疑似消除风险不精准问题,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到人到户做到应贷尽贷,通过大会小会院坝会粘贴明白纸等方式一户不漏告知农户。
二十是单位内部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重要文件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及时配备保密柜,进一步提升重要文件的安全保障水平,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泄密风险,定期开展保密教育知识宣传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保密工作意识。
二十一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议记录的保存安全和完整性,有效防止会议记录遗失问题;通过定期开展会议记录检查,进一步提升会议记录的规范管理,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单位内部对会议记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打折扣,坚持严的基调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定期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观看爱国主义电影2次,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对7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教育回访工作,认真梳理、深入研判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等情况,帮助违纪违规干部改正错误;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对考勤软件打卡异常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是梳理所有在职和退休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共346份,填报《云南省领导干部个人兼职情况登记表》346份,核实疑点24个,对不合规的经营活动已要求本人出具情况说明或者进行处理,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2024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共51天),组织各单位、乡镇开展会议5次,督察检查考核2次,会议数量明显减少,会议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整改,单位内部对会议的目的、议程和形式有了更明确的认识,避免无意义的讨论和偏离主题的发言,确保会议的高效、紧凑;通过视频会议、在线协作等方式,降低乡镇参会成本,提高会议效率;建立会议审批制度,加强对会议的审核把关,确保会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会议浪费。同时,加强会议前的沟通与协调,提高会议的决策准确性和执行力。
四是2024年12月27日已按要求将违规使用的工会经费退入市农业农村局工会账户。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4年11月12日财政存量资金全部上缴完毕。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5年1月20日第1次党组会研究农技站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并组织指导农技站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换届选举。充分认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要求,严格程序,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于2025年1月20日第1次党组会研究撤销农业行业非公企业党委并报社工部批准。根据《关于撤销中国共产党瑞丽市农业行业非公企业委员会的批复》(瑞非社党复〔2025〕13号)已撤销中国共产党瑞丽市农业行业非公企业委员会。
三是于2025年2月18日第2次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实用手册》等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及程序。下一步党组成员在发展党员中将严格履行职责,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上党组会讨论研究、审核把关并完善相关会议记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高效。通过深入学习发展党员相关规定,提高了党组成员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的认识,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是畜牧兽医局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实用手册》及相关规定。下一步在发展党员程序上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开展,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党员转正参会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学习,使党员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严格规范相关发展程序,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问题清单”动态更新机制,运用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整改效果,每季度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二)深化责任考核机制,强化监督问效。将整改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连续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挂牌督办”,落实“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三)构建长效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问题解决机制,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3066111;联系地址:瑞丽市人民路36号;电子邮箱:rlsnyncj2022@163.com。
中共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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