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规〔2023〕2号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 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维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 监管“四张清单”》《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等制度,已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2023年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12月18日施行,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附件:3.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案三书”工作制度]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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