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举报电话
省级:0871—65749402
州级:0692—2117809
县级:0692—3066111
二、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范围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域、乡镇财政资金领域相关问题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