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瑞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浏览量:360    作者: 日期:2026/2/12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瑞农请〔2026〕6号)、《瑞丽市水利局关于上报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请示》(瑞水请〔2026〕4号)、《瑞丽市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勐政请〔2026〕16号)、《弄岛镇人民政府关于姐相镇暖波村、弄岛镇等秀村及畹町镇芒棒村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等秀村景坎小组灌溉工程)的请示》(弄政请〔2026〕11号)、《弄岛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瑞丽市村级公厕建设(弄岛片区)的请示》(弄政请〔2026〕10号)、《关于2026年勐卯街道姐东村大别排水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勐办报〔2026〕15号)、《户育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请示》(户政请〔2026〕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同意2026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涉及使用资金993万元。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痕迹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健全和完善台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附件: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表]   

中共瑞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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