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暨用人单位发布就业招聘信息的公告(2025.10.23)

浏览量:2102    作者: 日期:2025/10/2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就业招聘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经营性和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真实合法、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要求

1.资质与信息公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须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在服务场所或平台首页显著位置,持续 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信息及监督电话。

2.信息审核责任: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时,须核查其营业执照、招聘简章、委托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建立规范的审核流程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有效。

禁止歧视与虚假信息:不得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学历、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内容的信息,严禁提供或传播虚假招聘信息。

3.个人信息保护:收集求职者信息限于岗位必需的基本情况与职业相关内容,建立信息安全机制,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对外使用敏感信息前须脱密脱敏。

4.规范服务行为: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不得介绍未成年人就业或从事违法职业,不得已任何名义收取明示外的费用,或诱导劳动者参与贷款、集资等活动。

三、用人单位规范要求

1.信息真实完整:发布的招聘信息须包含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工作内容、地点、薪酬福利、社保、招录条件等核心内容且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2.杜绝就业歧视: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外,不得在招聘信息中设置性别、户籍、婚育状况等歧视性限制,避免使用 “仅限” 等排他性表述。

3.依法如实告知:招用人员时,须主动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信息,并根据要求及时反馈录用结果。

禁止违法行为:严禁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或收取押金,不得已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监管与惩处措施

1.强化监测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联合网信等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线上监测,定期抽查招聘信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2.严格违规处置:对发布虚假信息或歧视性内容的,依法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下架平台应用或关闭网站。

3.畅通投诉渠道:劳动者若发现违规招聘行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