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浏览量:17226    作者: 日期:2021/9/14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0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等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氟苯尼考甲氧苄啶氯霉素克百威氧乐果(Cd)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等重金属、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指标,公告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瑞丽市综合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区郭友珍销售的1批黑鱼(乌鱼)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超标。

2、瑞丽市综合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区朱小聪销售的1批辣椒(小米辣)(Cd)超标。

3、瑞丽市冰森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梭子蟹(Cd)超标。

4、瑞丽市张焕明农副土特产品店销售的1批豆芽(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5、瑞丽市张宇水果店销售的1批香蕉(本地香蕉)吡虫啉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914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9月14日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1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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