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年8月4日,瑞丽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局移交瑞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瑞丽市公安局银河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瑞宏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勐卯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姐勒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姐相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芒棒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弄岛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户育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公安局畹町边境派出所、瑞丽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弄岛分站、瑞丽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姐相分站于2020年6月5日至2022年1月6日查获的玉米6140千克;鸡骨香360千克;大解(便秘果)23721千克;药村3780千克;枣仁籽1600千克;石斛380千克;成品药1箱零200瓶;百货948箱;烟壳29箱;电炒锅8个;化妆品358箱;手机(旧)5台;腾蔑2袋;菩提珠子15袋;电动三轮车2辆;眼镜及眼镜盒1箱;音响1台;骰子2包;礼品包装袋2箱;小米电视机1台;服装4箱;五金工具1箱;剃须刀半箱;牛肉干10360千克;茶叶2140千克;红牛饮料101箱;食品117箱;方便面4箱;芙蓉糕13箱;洋酒16箱零905瓶;XO啤酒24瓶;五粮液酒48瓶;天之蓝酒24瓶;国窖酒12瓶;炼乳1箱;柠檬茶1箱;酱油15箱;豆油1桶;混合香料5箱;丸子2袋;米线2袋;虾鱼派2箱;鸡精3箱;红粉1箱;黄粉1箱;鱼泡2箱;腐竹(豆腐皮)4箱;废旧服装布条16730千克;废旧电子产品4200千克零96件;废旧纸板4040千克;塑料颗粒46000千克。
因上述玉米、鸡骨香、大解(便秘果)、药村、枣仁籽、石斛、成品药、百货、烟壳、电炒锅、化妆品、手机(旧)、腾蔑、菩提珠子、电动三轮车、眼镜及眼镜盒、音响、骰子、礼品包装袋、小米电视机、服装、五金工具、剃须刀、牛肉干、茶叶、红牛饮料、食品、方便面、芙蓉糕、洋酒、XO啤酒、五粮液酒、天之蓝酒、国窖酒、炼乳、柠檬茶、酱油、豆油、混合香料、丸子、米线、虾鱼派、鸡精、红粉、黄粉、鱼泡、腐竹(豆腐皮)、废旧服装布条、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纸板、塑料颗粒的持有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限上述物品持有人于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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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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