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所、相关股室:
根据《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德宏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4年瑞丽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0692-4148730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瑞丽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任务要求,按照2024年全省、全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安排,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按照《德宏州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德宏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瑞丽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坚持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并重,突出行政执法监管效能,防范知识产权滥用,维护经营主体正当竞争利益,加强法治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紧盯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严厉查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推动和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云南省“3815”及德宏州“三支柱一标杆”战略发展目标贡献更多知识产权保护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保护法治保障。
1.深入贯彻法规规章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重点宣讲关于规制非正常申请专利、骗取专利年费减免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制度。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与原相关规章衔接的理解和适用,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按照省州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主动查找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方案,着力抓好整改工作。
2.深入实施执法保护标准规程。深入推进《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理解与适用,准确把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执法规范性文件适用规则。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培训,推进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总对总”衔接机制,持续推动行政和司法保护证据标准和侵权判定标准的统一,执行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等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和司法审判工作规程。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政策研究,执行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和司法审判工作规程。持续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宣传、指导,强化地理标志运用与保护。健全行政和司法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规范行政和司法建议办理流程,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和司法保护形成合力。
(二)加强行政保护执法保障。
4.继续强化商标保护行政执法。按照《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执法办案规则,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商标侵权、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开展执法。严厉查处制售商标侵权“特供”酒行为。加强商标印制、生产流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的执法检查和监管。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较多的恶意抢注商标、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中华老字号商标等知名品牌保护,根据案件办理需要,积极启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程序,切实维护知名品牌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5.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按照《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加速推进“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围绕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加大抽查范围、比例和频次,实现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
6.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落实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快速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非正常申请专利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手段获得专利年费减免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处置上级交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
(三)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执法保障。
7.切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贯彻《云南省加快对接 RCEP行动计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外办、商务、涉边单位等涉外工作职能,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昆明分中心,立足瑞丽市实际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探索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落实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相关制度,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利用好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典型案例等信息,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
8.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执法。做好重大活动、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执法保护。严格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及本地展会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做好对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置工作。持续开展春节、目瑙纵歌、泼水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时间节点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9.持续关注公共领域、民生热点。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助器具、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家装、服饰箱包、酒类产品、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执法检查,紧盯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领域,持续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经营主体知识产权方面的痛点、堵点问题,合理高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加强行纪衔接。
10.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和培育,贯彻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积极培育国家级保护规范化市场。加强引导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执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督促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抽查检查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严厉查处线上侵权假冒行为,实施线下线上相互配合的一体化保护。对各类经营主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加强检查,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
(四)健全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1.加快推进全链条保护体系建设。深化县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清零”行动,配合省局巩固完善省、州、县三级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州、县、所三级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执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商标恶意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12.积极探索保护新模式。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探索行政裁决线上办案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持续探索建立智慧、高效、协同的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3.持续加强试点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申报要求的基础性、实质性和创新性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保护示范区遴选申报工作。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指导,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积极发挥示范区带头引领作用,促进地标兴农,加快产业升级,服务乡村振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好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既要抓好考核发现的短板弱项整改工作,也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汇报沟通和督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报告,重大疑难问题及时逐级请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升业务能力。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等办案规范。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遇到疑难案件及时逐级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请示,并按要求做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和报送工作,全面提升行政保护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和海关、仲裁、调解等部门组织的协同联动,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衔接方面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作用。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促进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构成、证据标准、侦查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法律问题认识统一,及时移送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有关专业知识的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性解疑答惑,加强正面引导。要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段,组织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布有影响力的行政执法案件,震慑侵权违法行为。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2841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光路7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