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云教职〔2017〕21号)、《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德脱指办〔2017〕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完成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扩大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圆满完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以及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东部送读目标和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之举。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数量优势转化为人力充分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举措,是广大青年通往成功大门的重要途径。
瑞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以“三长送学”,即:由乡(镇)长、校长、家长共同组织、动员、输送适龄青少年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为依托,贯彻落实扩大瑞丽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培养大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我市精准脱贫提供技能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三长送学”为依托,圆满完成州教育局下达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600人的目标和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8年送读目标,其中瑞丽市职业中学400人、瑞丽国际珠宝翡翠学校200人。
三、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招生目标,特成立2018年职业中学“三长送学”和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秋季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赵瑞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启安 市教育局局长
姚淑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喊 顺 勐卯镇人民政府镇长
喊 沙 弄岛镇人民政府镇长
翁 定 畹町镇人民政府镇长
焕 宝 姐相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敏 户育乡人民政府乡长
弄 编 勐秀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立 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院长
张利军 瑞丽市第一初级民族中学校长
陆汉衡 瑞丽市第二民族中学校长
李灿光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校长
岳三保 瑞丽市第四民族中学校长
张 凡 瑞丽市民族中学校长
姚元波 瑞丽市畹町开发区中学校长
尚朝向 瑞丽市勐秀中学校长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瑞丽职业中学),办公室主任由张立兼任,办公室成员从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瑞丽职业中学)抽调。统筹协调、督促完成秋季招生工作目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处理日常综合性事务。
东西协作行动计划送读学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瑞丽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家龙兼任,统筹协调东西协作行动计划送读学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四、强化措施,确保“三长送学”出实效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以云教发〔2018〕30文件为指导,不断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做好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和言论引导,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职业教育活动周”(每年5月的第二周),节庆活动,赶集日,群众大会等平台加强宣传,大力弘扬、技能宝贵、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心系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营造“一技在身,远离贫困”的理念;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注重改革创新,努力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人才观,树立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意识,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依法依规,规范招生
“三长送学”对象即中职校招生对象,包括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待业人员等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适龄人员。
东部送读对象:瑞丽市户籍、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5岁以下(含25岁)、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的建档立卡户对象。
五、建章立制,形成“三长送学”长效机制
(一)市人民政府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瑞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教育附加费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不断增强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的办学能力;并将“三长送学”完成情况、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东部送读学生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三长送学”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以各初级中学毕业班班主任为主,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招生工作机制,确保为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输送数量足、质量高的生源,并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任务。
建立健全以教育局为主,各乡镇、市扶贫办积极协助的东部送读学生招生机制,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东部送读指标任务。
(二)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初、高级中学校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本市“三长送学”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初级中学与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生源组织工作,将云南技师学院瑞丽分院招生计划分解到各所中学,给各初级中学校长下达输送指标和考核任务,纳入对各初级中学校长的当年考核。
(三)中职校要做好学校推介、招生宣传、优惠政策宣讲,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配合乡(镇)、初高级中学、家长,做好“三长送学”学生的接手工作,确保送来学校的学生安心、学生家长放心。
(四)各初、高级中学要将升学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好文化课教学和升学宣传教育时间,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教育升学的动力,组织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升学方向。
(五)各乡镇长要广开思路、多想办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尽一切可能让辖区内符合就读中职校的适龄青年、符合到东部就读条件的适龄青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为我市顺利完成各种招生任务创造条件,为辖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六、落实资助政策,保障“三长送学”
(一)中职校就读资助
1.就读瑞丽辖区中职校,全员学生享受免学费,另瑞丽市职业中学免收住宿费。
2.建档立卡家庭子女,高一、高二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学年;雨露计划资助3000元/生·学年;州、市财政给予书费补助500元/生·学年;免除国防教育费、住宿费。
3.非建档立卡学生,高一、高二年级,部分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学年(德教发电〔2015〕73号文件)。
4.对就读中职校的缅籍学生,全员享受免学费补助,高一、高二年级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学年(云教体〔2017〕8号)。
5.对就读云南技师学院高级工及预备技师的9个直过民族(独龙、德昂、基诺、怒、布朗、景颇、傈僳、拉祜、佤)学生,免除国防教育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
(二)东西协作行动计划送读学生资助
接受中职学校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及当地学生同等奖(补)政策,各项资助累计金额约每生每年9000元左右。
同时,市人民政府对于到浙江省接受中职学校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1.东部单独培养和东西分段培养
(1)交通补助。按每生每年交通补助费不超过2400元给予补助,由学生提交相关票据到市扶贫办报销。
(2)生活补助。按每生每月600元给予补助,由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持学校开具在校证明到市扶贫办报销。
2.学生东部实习就业项目
到浙江省内企业顶岗实习、参加职业培训,且无工资收入的,享受以下补助:
(1)交通补助。按每生每年交通补助费不超过2400元给予补助,由学生提交相关票据到市扶贫办报销。
(2)生活补助。按每生每月600元给予补助,由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持学校开具在校证明到市扶贫办报销。
七、各初级中学、各乡镇送读中职校学生指标
(一)各初级中学送读中职校学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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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瑞丽市初级中学送读瑞丽中职校目标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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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毕业生总数 |
计划输送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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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 |
1189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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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二民族中学 |
177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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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 |
364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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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四民族中学 |
12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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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民族中学 |
236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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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勐秀中学 |
48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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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畹町中学初中部 |
189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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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27 |
510 |
(二)各乡镇送读中职校学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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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瑞丽市各乡镇送读瑞丽中职校目标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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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称 |
输送适龄青少年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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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卯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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畹町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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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岛镇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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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相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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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育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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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秀乡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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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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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初级中学、各乡镇送读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招生指标
待上级下达我市指标任务后,再交由市教育局进行具体指标分配。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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